德州2012年医师执业注册工作通知

2012-08-06 11:12:13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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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对医师队伍的管理,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对象

医师执业注册的人员为2011年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拟在我市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

二、申请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

(七)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需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

(八)医疗机构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医师执业注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规范医师队伍建设,严把医师准入关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注册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开展医师执业注册申报工作。同时,要利用医师执业注册契机,组织医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执业医师素质,保证我市医疗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对申报医师执业注册人员严格审核,尤其对申请人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严格把关,其医师执业范围要按有关要求严格规范填报。严禁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不得为不在岗人员申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市卫生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执业医师申请注册应先报市卫生局审核备案,签署意见后再报省卫生厅申请办理。

(三)集中受理,统一报送。市卫生局受理拟在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市经济开发区以及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的注册申请,采取集中受理、统一报送的方式,一律不接受个人申请。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全市二级以上(含二级)以及德城区范围内由市卫生局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证》的医疗机构将材料报送至当地卫生局,市经济开发区、市运河经济开发区统一报送至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其他注册申请由当地卫生局受理注册。

(四)规范申报,材料齐全。申请注册要严格按要求准备,《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注册体格检查表》等相关表格请从省卫生厅网站自行下载。文字填写简练清楚,不得空格,填写或打印一律用A4纸,填写时用黑色或蓝黑色签字笔、钢笔。确保每份申报材料一个档案袋,并将档案袋封面内容填写详细。同时,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汇总拟申请执业注册人员情况(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注册单位等),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不按要求报送者市卫生局将不予受理。

(五)今年的注册工作定于2012年6月10 日至 8月20 日。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逾期市卫生局将不予受理。同时,各地、各单位要积极与市卫生局联系,预约办理时间,避免各地因时间冲突影响工作。在市卫生局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仅限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注册人员请到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管科统一登记受理进行体检。

联系电话:2236761、2236762

电子邮箱:dzzwwsj@163.com

联 系 人:刘丽芬 李士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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