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巫溪县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1-04-15 16:28:27 字体放大: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顺利实现巫溪县人民医院2012年创二级甲等医院、2015年创三级甲等医院的目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现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县人民医院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及医学研究生30名,具体招聘专业详见《巫溪县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尚未解除学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巫溪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安排,具有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

3、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到2011年4月15日;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7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①2011年4月17日在重庆市人才交流中心(江北区华新街农恳大厦四楼)报名安排面试。

②2011年4月18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在巫溪县人民医院(巫溪县城厢镇赵家坝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报名安排面试。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自荐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往届生报名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2011年7月毕业的应届学生必须出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分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分专业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 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结合本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巫溪县人民医院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缺额根据该专业报名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溪县监察局、巫溪县编委办、巫溪县卫生局会同县人民医院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按报考本专业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http://wx.cq.gov.cn/index.html)。

(七)聘用及待遇。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巫溪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