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北京因工伤住院每日餐补将实行统一为30元

2010-12-31 11:17:34 字体放大:  

2011年起,因工伤住院首次执行统一伙食补助标准,每日30元;异地就医的交通、住宿费也可报销。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新《工伤保险条例》北京相关政策,三类费用新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1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将正式施行。昨天,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为了做好北京市工伤保险新旧制度的衔接,研究制定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和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标准等暂行标准。

按照新《条例》规定,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将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并授权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对此表示,这三项标准待市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后,再作相应调整。

此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将来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对差额部分予以补支。

据悉,目前北京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已达约82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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