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各产程的处理:妇产科主治医师2013年考试知识点

2013-04-12 12:26:20 字体放大:  

【摘要】妊娠期心脏病是产科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尤其是合并心力衰竭时病情更加危重,是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死亡的直接原因,约占孕产妇死亡的5.6%-8.5%,严重影响母婴的生命安全。

1)第一产程:安慰及鼓励产妇,消除紧张情绪。适当应用地西泮、哌替啶等镇静剂。密切注意血压、脉搏、呼吸、心率。一旦发现心衰征象,应取半卧位,高浓度面罩吸氧,并给毛花甙丙0.4mg加25%葡萄糖液20ml缓慢静脉注射,必要时4~6小时重复给药0.2mg.产程开始后即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第二产程:要避免屏气增加腹压,应行会阴后一侧切开、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术,尽可能缩短第二产程。

3)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产妇腹部放置砂袋,以防腹压骤降而诱发心衰。要防止产后出血过多而加重心肌缺血,诱发先心病发生紫绀及心衰。可静注或肌注缩宫素10~20U,禁用麦角新碱,以防静脉压增高。产后出血过多者,应适当输血、输液,但需注意输液速度。

相关推荐:  2013年妇产科主治医师考试知识点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卫生资格 > 内科/外科/妇产科 > 妇产科主治医师 > 辅导精华

<--卫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