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2013年考试要点:妊娠对心脏病的影响

2013-03-12 14:53:25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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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护师2013年考试要点:妊娠对心脏病的影响

(1)妊娠期孕妇总循环血量于妊娠第6周开始逐渐增加,32~34周达高峰,约增加30%~45%,此后维持较高水平,产后2~6周逐渐恢复正常。总循环血量的增加引起心排出量增加和心率加快;尤其在妊娠晚期子宫增大,膈肌升高使心脏向上、向左前发生移位,导致心脏大血管轻度扭曲,易使患心脏病的孕妇发生心力衰竭而危及生命。

(2)分娩期是孕妇血流动力学变化最显著的阶段,加之机体能量及氧的消耗增加,是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在第一产程中,每次子宫收缩约250~500ml的血液被挤人体循环,加重心脏负担。第二产程中,除子宫收缩外,腹肌和骨骼肌的收缩使外周循环阻力增加,且分娩时产妇屏气用力动作使肺循环压力增加,心脏前后负荷显著加重。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腹腔内压力骤减,大量血液流向内脏,回心血量减少;继之胎盘循环停止,子宫收缩使子宫血窦内约500ml血液进入体循环,使回心血量骤增,造成血流动力学急剧变化,极易诱发心力衰竭。

(3)产褥期的前3天内,子宫收缩和缩复使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产妇体内组织间隙内潴留的液体也回流至体循环,体循环血量仍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而妊娠期心血管系统的变化不能立即恢复至非孕状态,加之产妇伤口和宫缩疼痛、分娩疲劳、新生儿哺乳等负担,仍需预防心衰的发生。

总之,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后的最初3天内,是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最危险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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