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护师考试辅导:医嘱单的书写

2012-07-27 11:05:3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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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嘱的内容 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隔离种类、护理级别、饮食、卧位、药物剂量和用法、各种检查、治疗、术前准备和医生、护士的签名。

(二)医嘱的种类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医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一般仅执行l次。有的临时医嘱有限定执行时间,如各项特殊检查等;有的临时医嘱需立即执行(即刻执行医嘱)。

3.备用医嘱——又分为长期备用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两种。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必要时用,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2)临时备用医嘱:医嘱开出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用,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三)医嘱的处理方法(指医嘱开在医嘱记录单上的方法)

1.长期医嘱——护士将长期医嘱栏内的医嘱分别转抄至各种执行单上,并在时间和医嘱之间划红色的“√”为标记。在执行栏内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2.临时医嘱——在临时医嘱栏内的医嘱。护士在执行后,必须写上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3.备用医嘱(1)长期备用医嘱: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护士转抄在执行单上,每次执行后,在临时医嘱栏内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两次的间隔时间在6小时以上。

(2)临时备用医嘱: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栏内。过期未执行,则由护士用红笔在该项医嘱栏内写“未用”两字。

4.停止医嘱——先在执行单或各种卡片上注销,然后在医嘱单原医嘱内容的停止日期栏内注明停止的日期与时间,并在医嘱上划红钩“√”标记。最后签全名。

(四)重整医嘱在最后一行医嘱下面用红笔划一横线,在红线下面用红笔写上“重整医嘱”四字,再将需要继续执行的长期医嘱按原来日期顺序排列,抄录在新的医嘱单上,并写上重整医嘱日期及抄写、核对者签名;转科、手术或分娩后也要重整医嘱,即在原医嘱最后一行下面用红笔划一横线,以示前面医嘱一律作废,并在红线下面用红笔写上“转科医嘱”、“手术医嘱”或“分娩医嘱”,然后重新开写医嘱,核对后签名。

(五)注意事项1.处理医嘱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2.医嘱经医生签名后方有效,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中医生提出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及时由医生补写在医嘱单上。

3.医嘱须每班、每日核对,每周进行总查对,查对后签名。

4.不能机械地执行医嘱,如有疑问,必须核对清楚方可执行。

5.需要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本上注明,饮食、检验、X线透视摄片、会诊单等,应及时转送有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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