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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2016年乐清市小学招生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6-05-26

乐清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乐清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乐清市小学招生方案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乐清市教育局2016年乐清市小学招生方案

2016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纪发〔20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乐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学校相对就近入学。任何学校或者机构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考试或者面试,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和“零择校”政策,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完善报名录取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学校招生公示工作,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

(三)坚持真实、准确、分批的原则。建立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招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和录取的办法。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产权、政策性照顾材料和新居民子女入学材料等信息,提交相关职能部门验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需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2016年小学毕业生,即接受完六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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