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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南开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6-03-29

2016年天津南开区小学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启动。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为大家天津南开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介绍,具体内容请查看下文。

2016年天津南开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南开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为促进依法办学,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市教委《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我区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教委《2016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委[2016]18号)文件精神,以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相关政策

(一)2016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向区教育局提出缓学申请。

(二)天津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天津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2.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

3.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对报名的适龄儿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民办学校应根据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规范收费标准,招生事项应报区教育局核准,招生简章应报区教育局备案。学校不得举办学前班。严禁乱收费。

(七)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我区育智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我区育智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八)2016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班容量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杜绝大班额情况。

(九)认真落实《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津教委【2014】7号)文件精神,全面应用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采集新生信息,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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