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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学入学工作方案出台

编辑:sx_gaoy

2016-07-01

小学入学是围绕在家长心上的一个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16年太原市万柏林区小学入学工作方案的信息,请大家及时查阅: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字【2016】8号)精神,结合我区具体实际,万柏林区教育局制订了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方案,经区领导同意,现将该方案下发,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1、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2、严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公办小学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对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在招生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区,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准确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情况,努力增加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的学位数量,优化接收学校布局布点,统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工作职责

 

1、区教育局:负责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本辖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各小学学区范围,监管各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确保本辖区学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各小学校: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具体组织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并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督查。

三、报名条件、办法

1、报名条件:凡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收2016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四证”。即: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 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6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5年4月30日前办理);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

四、学区划分

1、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学区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当年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划分办法:区教育局在生源摸底调研的基础上,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学区划分附后)

3、实行公示:各小学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学区范围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五、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1、生源摸底,合理划定并公示学区:根据太原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今年的生源摸底工作通过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网上登记办法。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网上登记信息完成对所辖区域内适龄儿童的生源情况分析工作,结合各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划分范围。

2、制定入学办法,规范信息审核

区教育局制定入学办法,各小学按照市区的统一时间和要求组织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工作。

入学办法: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原则上控制在45人之内,最多不得超过50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

结合我区学生信息登记情况,201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对口入学依次按照如下顺序安排入学。

(1)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学区对口全部安排入学。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人户分离的按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付款收据)对口学区统筹安排入学。结合空余学位及户籍所在地情况,分步实施、统筹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入学以后,若有空余学位,依次排序安排本区内“人户分离”(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同在万柏林,但户籍与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跨区“人户分离”(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监护人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3)近几年来,我区城中村陆续开始拆迁改造,造成城中村居民居住地相对不稳定,根据目前的特殊情况,城中村的适龄儿童根据户籍所在村,结合各村改造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随着城中村改造进程的变化,其它城中村遇到具体问题,由区教育局小学入学仲裁组统筹解决。各城中村学校学区保留不变,待城中村拆迁改造任务完成,适龄儿童回迁后再做调整。

(4)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根据按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口学校的学位情况对口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5)户籍所在地为万柏林,但不能提供房产证明的(即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按照其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6)不和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的搭户的适龄儿童,按照其监护人的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按照“统一安排、分布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但不得择校。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完成报名后,各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制定方案,接收居住在万柏林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居住地附近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其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各学校制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入学办法入学。

(8)军人子女、外国学生入学,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信息审核:今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信息审核统一规定为7月1日—10日。具体安排为:

(1)7月1日--5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区所在学校的招生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信息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到相应的小学进行信息审核。各小学对适龄儿童家长所持《2016年太原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其他信息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填写《2016年太原市小学信息审核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2)7月6日--10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携带《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进行报名。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的随迁子女及家长所持相关证件进行现场初审。初审人员在审核时填写《2016年太原市小学信息审核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各小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时间安排。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工作,2016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下午18:00。

3、严格资格审查,按时发放通知

区教育局抽调基教、监察、督导等相关部门人员与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共同组成“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各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体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4、通知入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时间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4、均衡编班

2016年8月26日上午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5、注册学籍

各小学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小学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区教育局要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通过建立学生信息库等措施,严格控制热点学校非正常转入。

6、随班就读

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六、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将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本区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组建“小学入学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区小学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公开制度

区教育局及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政策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在小学入学期间设立专门的咨询接待室,地点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6042389。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应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良的接待和咨询服务。

3、严守工作底线

区教育局及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的学生入学、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以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作为录取学生的依据、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收学生、严禁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严禁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班、实验班等。

4、加大监督检查

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进行跟踪督查、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开学后小学入学责任倒查和评估测评机制,并将测评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区政府,同时反馈到学校。

5、强化执纪问责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整治、彻底杜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存在的打招呼、递条子、送人情、说情请托、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问题,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断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市区两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在小学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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