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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东城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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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7

(二)初中

市实验中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育才学校初中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晨阳学校初中部: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登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沂州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四中: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潍坊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及东风村、丰收村区域内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初中部: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街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南二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三)东城其他片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划片暂行规定

天信纺织、华泰化工、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英才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育才学校。

汾河路以北、北二路以南、胜利大街以东、康洋路以西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科达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晨阳学校。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不含海通骏景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胜利锦华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市春晖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初中的,可到市实验中学或者胜利四中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大渡河路以北、郑州路以西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就读初中的,可到胜利四中或者市实验中学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东凯小学或者东凯实验学校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街以南、南一路以北、东四路以西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东凯小学或者东凯第二小学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街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中学的,可到东凯实验学校或者东凯中学就读。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原审批机关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班额控制。东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省定标准设置班额,市级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适龄儿童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其中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入学登记使用的居住证明标注的时间排序。

(二)切实加强“平台”管理。今年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操作更简单、便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要选择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平台”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好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工作。要切实保障“平台”信息安全,除登记入学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平台”信息透露给无关组织或个人。主管教育部门要做好“平台”管理使用培训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平台”操作程序,保障“平台”运行安全稳定。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工作。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教育部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得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四)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各主管教育部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将该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由需升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每一位学生家长阅读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回执”单由幼儿园或小学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入学办法以及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等,连同“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报主管教育部门审核。6月30日前,主管教育部门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严格禁止擅自跨服务区招生。要进一步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制度,现场报名入学材料审核经办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完善入学跟踪制度,各学校要加强与学区内社区、居委会的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掌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真实居住信息。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违规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主管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所属学校认真执行招生工作要求,对违犯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和工作人员严肃处理。市教育局将根据入学材料核查或群众举报督查的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有关要求,按照《2017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8336003 8326561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15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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