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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区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编辑:sx_zhangby

2016-04-21

2016年青岛市北区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小学划片方案已经公布。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青岛市北区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介绍,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青岛市北区2016年小学招生政策公布

一、小学入学年龄及条件:

公办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7月2日(星期六)、7月3日(星期日)两天。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各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

二、市北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一律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凡在市北区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家长须同时持两种证件报名入学。

两种证件包括: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卡),以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100%产权)、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除此之外,家长还需提供出生证、幼儿健康手册等报名材料。

三、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市北区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7月4日集中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学校并非入学安置学校。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入学。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屋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

4、符合我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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