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青海小学资讯

2016年西宁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编辑:

2016-08-09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达到6.5周岁(2010年2月28日前出生),具有西宁市城中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和符合政策的流动人口学龄儿童均纳入城中区2016年各小学招生入学范围。

四、招生入学政策与报名须知

适龄户籍儿童招生入学时需提交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符合西宁市小学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适龄儿童需提供(1)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簿(户口簿须含适龄儿童户籍);(2)适龄儿童原户籍地无监护人或有监护人而已经失去监护能力的证明材料;(3)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证(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需含适龄儿童);(4)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一年以上有效房产证(含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在西宁市经商、务工、柔性引智的法定监护人满一年以上的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及纳税证明、劳动合同、聘任证书;(6)《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7)预防接种证等验证材料。

(一)直报入学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有西宁市城中区户籍满一年以上,且房产证与户籍地址相一致(或同一学区内),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到城中区教育局公布学区对应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2.因父(母)无房产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共同居住,使用同一户口的城中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到城中区教育局公布学区对应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3.因父(母)无房产而居住在单位集体用房、使用城中区单位集体户口本的适龄儿童,依据集体户口本、住房证明、父母单位工作证明,直接到城中区教育局公布学区对应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二)条件入学

具有城中区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龄儿童,申请核准后可在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现居住地所在学区相对就近调剂分配入学。

1.由于拆迁,户口、房产证(或拆迁协议、安置补偿协议书)信息资料不一致的,经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申请,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城中区教育局依据其法定监护人现住址,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2.符合优惠政策的随军人员学龄儿童由城中区教育局按省市有关政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并向社会公示。

(三)调剂入学

1.具有城中区户籍,但未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或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信息不一致的,由城中区教育局根据户口或房产证地址,根据两地所在学校的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2.户口本户主、房产证产权人与学龄儿童为非法定监护人关系或有户口但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的,根据学龄儿童户籍所在区域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3.具有西宁市其他区户籍的学龄儿童,由于政府拆迁安置或申请廉租房在城中区范围内,教育局将根据现实际居住地,根据学位情况酌情解决。

4.符合政策的流动人口学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无条件接收符合接受政策的流动人口学龄儿童,若对应学校无学位提供,经学校审核入学材料合格后,由学校填表造册统一上报教育局后,教育局根据全区各小学学位情况,原则上在3公里内就近调剂入学。

五、资格审查与处理

依据西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生户、房信息认定审核的相关文件,各学校负责对本学校一年级学龄儿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若提供虚假证件人为性复读,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1)城中区户籍学龄学生一律取消划片入学资格,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分配。(2)非城中区户籍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取消中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或劝返户口原籍入学。为有效遏制通过买卖学区房产进行人为性择校,更好地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从2016年起,凡同一住房小学阶段六年内(同一监护人除外),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

六、措施与要求

(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提前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健全招生突发事件预案,精心安排招生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进行。

(二)宣传引导。区教育局和局属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不断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健全招生制度机制,规范招生行为等方面的做法。注重宣传严格执行党纪党规、政纪法规,严厉打击提供虚假证件、在岗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操作的典型案例。

(三)规范行为。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各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每年根据省市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入学招生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入学招生实施方案》执行,教育局将对学校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

(四)责任追究。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重点解决全区各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准备的2016年西宁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符合大家的实际需要。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进入【青海小学资讯】栏目。

相关推荐

青海西宁小学入学需要什么证件资料(2016最新) 

2016年青海西宁小学入学条件、入学要求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