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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镇江丹阳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5-24

2016年镇江丹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丹阳市家长们关注的,从丹阳市教育局获悉,2016镇江丹阳市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丹阳市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镇江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市教育局全面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城区入学范围市属、局属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各镇(区、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镇(区、街道)政府领导下由中心小学和初中负责实施。

一、招生办法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招生

本地户籍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户籍在我市农村的,在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街道)学校就读;户籍在城区入学范围的,按学生户籍所在地(随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房(指属于自己完全产权的住房或租住属国家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住房,以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为准)所在施教区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出具的相关证件有效期限为2016年5月31日之前。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口的儿童(除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外)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各校一律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2)招生时间:全市各小学于5月25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6月1~8日家长携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预防接种卡和《幼儿成长记录册》到施教区小学登记;6月10~17日学校、教育局审核;7月2日各校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4~5日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教育行政部门或镇(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年龄在16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经小学毕业考核,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时间:全市各初中于5月25日前公布施教区范围。农村初中在6月28日发出新生报名通知,7月1~2日组织施教区范围内初一新生的报名登记,发给入学通知书;城区初中按教育局公布的学生分配方案,7月6~7日组织报名登记,发给入学通知书。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我市正式户籍的残疾儿童均可入学(因身体原因延迟入学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聋童和智障儿童入学:特殊教育学校指导并具体负责全市适龄聋童和智障儿童等残疾儿童的招生工作。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学前班,做好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工作,逐年提高普及比例(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学生信息管理及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协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要做好施教区残疾儿童调查摸底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做好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各学校可根据特殊学生的特点和需要,通过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个别化的指导和帮助。对无入学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联系特教中心协作通过“送教上门”予以教育辅导和帮助。

(3)盲童入学:适龄盲童入学可由其家长或委托特教中心与有关盲校联系落实入学相关事宜。

各类特殊学校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残疾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送入学通知书。

4.体育运动学校招生

实施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入学优惠政策。凡规范注册、在省市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经体育部门审查具有培养前途的我市体育人才(外省市户籍的体育人才引进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依据相对集中、方便训练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统筹列入相应学校的招生计划。其中,小学、初中阶段,于每年4月底前,由体育部门将初审确认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名单、相关资料及安排建议提供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组织安排,其学籍不受施教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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