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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海海城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zhangby

2016-05-26

2016年北海海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海城区家长们关注的,从海城区教育局获悉,2016北海海城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海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一、招生对象

海城区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符合本《招生办法》规定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A.5月26日—5月29日(4天,属海东、东街、中街、公园派出所辖区户口的常住人口<正读生>报名时间)。

B.6月1日—6月4日(4天,属建设、西街、海角、海西派出所辖区户口的常住人口<正读生>报名时间)。

C.6月8日—6月11日(4天,属海东、东街、中街、公园派出所辖区的流动人口<借读生>报名时间)。

D.6月15日—6月18日(4天,属建设、西街、海角、海西派出所辖区的流动人口<借读生>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1.属区直小学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到本市和平路104号海城区教育局内报名;属市实验学校和市第二实验学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按以上两校的招生办法进行报名。

2.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弱智儿童或聋哑儿童到市特殊学校报名(见市特殊学校招生办法)。

3.属地角、高德、驿马办事处学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到各服务范围小学报名。

4.有寄宿需求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到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北海国际学校报名(具体见国际学校招生办法,咨询电话:0779—3888889;网址www.bhisedu.com)。

(三)报名须知:

1.领取报名表:属海城区小学学前班或幼儿园(含市直)就读的适龄儿童于5月22日、25日在本校(幼儿园)领取报名表,其余的适龄儿童在报名期间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在海城区教育局内报名处领取。

2.监护人需如实填写《海城区小学入学报名表》的有关内容。

3.准备一张适龄儿童近期1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并贴在报名表上。

4.报名时原则上由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凭本人身份证到相应窗口排队办理,同时要交验的证件有:

A.常住人口(正读生)要交验如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购房完税票据。

B.流动人口(借读生)要交验如下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1)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海城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属银海区、铁山港区、涠洲镇的需提供由海城区辖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学生原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

(4)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经商或办企业、务工、长期居住的,需提交如下三项材料之一:

①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海城区的房产证或经市房产交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购房完税票据。

②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经商或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③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城区的务工合同和市社保局出具缴纳一年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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