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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宁邕宁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

2016-05-08

三、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新生统一报名入学,具体时间为:7月2日-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各阶段工作详见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四、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等规定,加强宣传,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要主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动员服务地段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报名入学,使每一位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法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各中小学要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新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要认真落实《八条措施》的各项要求,不得提前招生,不能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格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能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各学校要做好盲、聋哑、弱智、肢残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都能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各中小学要建立完善新生档案。小学新生报名时必须填写《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初中新生的《2016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和《2016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由小学毕业时所在的学校指导家长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班班主任认真核实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家庭实际住址(房产登记住址)后,交到学校教导处,学校教导处再次核实所采集的信息,加盖学校公章,交家长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到城区教育局业务股办公室。各学校要在开学后15天内,将新生原始数据详细录入《南宁市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新生学籍经城区教育局审核后生效。

(五)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根据南宁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凡未通过主管教育局招生办同意而由学校自行录取的新生,主管教育局将不予承认学籍。

(六)招生工作实行问责制。学校拒绝接收服务地段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违反规定私自招收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南宁市邕宁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3.2016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

4.2016年南宁市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

5.2016年南宁市城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花名册

相关附件下载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2016南宁邕宁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更多小学校园最新动态我们将会及时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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