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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巴南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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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六)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拆迁安置户等,其子女由区教委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招生期间,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教委基教科报名登记。

三、入学办法

(一)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或购房合同;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在农村区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区内公租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租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初一新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和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务工的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格式化《劳动用工合同》,社保所提供的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户籍管理部门核发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初中新生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相关事宜

1.每年招生工作启动前(具体见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表),区教委将在官方网站(巴南教育网,网址http://www.cqbnedu.com)“政务公开”栏目中,发布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划分,登记报名时间、地点安排,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方案等信息。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区教委相关通知、学校《招生简章》等信息在校门及招生服务区内张贴。

2.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入学条件等,只能以我委正式发布的信息或相关文件(函件)为准。任何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就入住业主子女入学所做的单方面宣传或承诺均无效。

区教委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66227010,6623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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