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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黄石西塞山区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5-16

2016年黄石西塞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一直是西塞山区家长们关注的,从西塞山区教育局获悉,2016黄石西塞山区小学入学政策已经公布,那么2016年西塞山区小学招生入学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区属各中小学:

为认真做好我区2015年新生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黄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我区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情况及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现就西塞山区2015年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规范学籍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促进义务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均衡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全区中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划片入学,即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按新生户籍和随父母的实际居住地(产权房地址),实行“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相对稳定,适当微调”的办法,划片升入相对应学校。各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抑制学生家长的盲目择校现象。

(二)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各校要确保户籍、房产都在学区内的学生就近入学,优先保障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和在本学区有房产无户籍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这两类学生的就近入学。录取顺序为:有户籍有房产—有户籍无房产—有房产无户籍。户主原则上应为新生的第一监护人。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政府为主、公立学校为主的要求,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各校要严格把关,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相关材料(暂住证、劳务合同、工资单、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的审核工作,原则上只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还要优先满足拆迁户子女的入学要求(有拆迁协议及租房合同即可)。

(四)目前全国所有中小学学生学籍联网管理,做到了“一生一号”,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初中电子学籍必须从小学迁入。学籍管理遵循“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则,当前中学的学籍管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按“人籍一致”的原则解决遗留问题,按计划调剂途径处理新生学籍管理问题。

(五)各校要严格按指令计划招生,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班额控制在45人左右,初中每班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学位相对紧张的学校除外)。同时,要保留正常转学插班的学额。

三、招生办法

(一)要求在我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及要求在我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小学6月底前到对口社区及学区内幼儿园摸清适龄儿童人数及信息,通过社区或幼儿园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8月底前完成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小学在学位容许的情况下可将新生的入学年龄适当放宽。

(三)小学要在5月10前完成六年级毕业生的户籍信息核对及根据初中学区划分核定对口初中学校,中学要在小学划分的基础上于5月20日前完成核对工作,教育局5月底前完成复核工作。核对无误后将名单返回小学及对口初中,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初中公章,由小学在学生毕业前发放至学生手中。

四、有关规定

(一)小学一年级或七年级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学校而择校到外区学校就读,后要求转回学区学校的,如该校学位已满,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学额有余的学校就读。因户籍或房产变动的原因,因学生父母工作变动的原因需回区就读的,则视其为正常入学情况对待。

(二) 不符合正常的入学范围因特殊情况需校际流动的,需家长提交申请,接收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接纳,对口学校校长签字同意放行,区教育局批准备案方可。小学不得接纳区内其它学区内的常住人口子女,中学不得超计划接纳其它中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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