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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江汉区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编辑:sx_songj

2016-04-26

很多家长不得不承认教育得从娃娃抓起,好的小学决定了孩子的启蒙教育,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武汉江汉区小学招生政策,大家一块来看看吧。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中小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等文件精神,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学区政策依然照旧,该买学区房的还是要买)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201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各区教育局要在本区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跟前面一样的意思,学区房依然存在,没有取消哦!)的前提下,合理制定2016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

(一)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制度执行率100%。4-5月,各区教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于5月31日前,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空户、搭户及集体户等“人户分离”的不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对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居住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按所在区要求到指定地点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凭居住证入学的家庭,要提前去相关部门登记哈!)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

因疾病、伤残需缓学或因丧能需免于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政府或区教育局批准后,发给缓学或免学证书。

(二)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5-18日向社会公示。(新的学区划分,将于6月中旬公示,敬请关注!)

继续坚持通过单校划片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有需要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多校划片还处于探索阶段)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后期可能会出现多校划片的学校,等着看教育局的相关公告吧!)

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牛校入学办法还和以前一样,不走寻常路)入学办法详见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该校招生简章。

(三)统一印制,依规发放《通知书》

《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通知书》须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各区要在7月3日前举行简朴、庄重的仪式,完成《通知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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