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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小升初招生新变化

编辑:

2011-06-16

◆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只有户口确无住房的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有户口(包括集体户口、挂户)确无住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办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以下四种情况,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一方在学区内常住,父母的另一方是现役军人或在外地工作或出国定居;

2、父母离异者,子女随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常住的;

3、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学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及支边或出国人员;

4、儿童、少年户口单立、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特色班招生

今年继续同意马鞍山市外国语学校英语特色班招生。市外国语学校的初中招生由学校制订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招生工作在民办学校招生前进行。其他学校不得以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招生。

标签: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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