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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永川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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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

招生程序

(一)城区初中招生程序

1.公示新生初录信息。区教委在信息采集并核查后于7月上旬公示初录名单(含流动人口子女),并接受咨询和纠错。

2.发放入学通知书。2017年7月30日前,城区各中学向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城区小学招生程序

1.报名并审核材料。

(1)“两证齐全”的适龄儿童报名。2017年7月7日至15日在城区各小学报名(报名前,由各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告知学生家长,让每位家长知晓城区小学招生办法、时间、所需证件等)。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申请报名登记。2017年7月7日至7月15日,其法定监护人持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教管中心申请报名登记。

(3)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城区小学。7月20日起由各教管中心按空缺学位处理办法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指定学校就读。按先解决挂靠户口,再解决流动人口购房子女,最后解决无房无户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程序进行。

2.发放入学通知书。2017年7月30日前,城区各小学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程序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6月20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学生户籍接受适龄少年、儿童报名入学。

特殊情况

1.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由城区教管中心、初中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小学由城区教管中心、初中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城区教管中心、区教委依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标签:小升初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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