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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个体与契约个体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2-04

近年来,“儒家与自由主义”这一话题,不断被人们提起,就连互联网上对此也争辩不止。2001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儒家与自由主义》一书,似为这一讨论的起始,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道德个体与契约个体

事实上,西方汉学家及研究中国思想的学者们,在20世纪后期便已涉入这一话题,如狄百瑞的《儒家与自由主义传统》、郝大维、安乐哲的《先贤的民主:杜威、孔子与中国的民主之希望》等便是代表之作。江苏人民出版社于近年出版的“海外中国研究丛书”,以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海外中国哲学丛书”等,显示了海内外学者的共同关注姿态。本文偏重于考察西方中国思想史学者的中西比较思路。

显然,把“儒家与自由主义”当作一个学术话题时,我们首先要问:这一话题源于什么问题?其学术意义何在?笔者认为:首先,这一话题的引出不仅与现代性问题密切相关,也与当今国际学界“社群主义”思潮的兴起、西方学界对新自由主义的种种反思关系密切;其次,这一话题与当代全球发展的前景,以及儒家学说是否对此存有真正的价值密切相关。故这一话题的论域之广、跨度之深、学术意义之重大,已远非宏观地对中西思想作一比较即可了事,必须深入到中西传统思想中挖掘其具体理念及思维取向,才能真正透视其深层内涵。这里学理的探究比价值的展望更为重要,原因在于弄清楚了前者而入其堂奥,我们才有价值取向上的依据。基于此,与其大而无当地在泛泛层面上讨论这一话题,不如将其引至更为基本而切近的范畴,即深入中西传统思想中去比较二者是如何思考“个体”并置定个体的。这是一个有内涵的切入点。

儒家“关系式个体”立基于性善理念的正面价值,其所对应的个体进路及方法为“修身”,其目标取向为整体和谐。西方“原子式个体”则立基于人性的负面价值,故其所对应的路径为“契约”方式(这一方式有着人与人之间的最低相容度的内涵),其目标取向则为个体的独立自由、正义平等。基于此,我们可将前者概括为“道德个体”,将后者概括为“契约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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