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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德动因多元化策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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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2.以制度规范多层次道德现象

道德动力缺失与道德教育方面的失误有关系。传统的道德教育忽视了道德主体自身发展的阶段性,过高而人为地提高了道德理想的境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社会经济条件及人们所受教育程度的差异,人们的道德觉悟呈现出层次分化。而我们经常会不顾道德接受主体的层次性而过高地提出统一化的理想道德境界。

传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典型示范,社会通过确立某种道德典范来为人们提供模仿学习的对象。但过去的实践表明,一味运用理想化的道德榜样而缺乏相应的制度设计和安排,反而会削弱其对人们的道德激发作用。可以说,当代中国的道德失范现象,与我们未能去探究如何遵循人的本性去构建人类的生活和生存方式有关。由于未能根据道德原则和伦理精神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从而导致道德发展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在道德发展的任何阶段,制度体制永远是促使道德发展的一个最基本的规范体系,也是道德发展的重要动力。在通过制度安排改善道德动力供给方面,主要应做好两个方面:首先,要搞好外在激励力的供给,实现善有善报。社会要通过舆论、制度、法律等力量,倡导、弘扬利他、奉献精神,为人们提供广泛的自由选择空间,而且通过对于道德高尚者给予物质、精神的奖励,以强化人们的道德动力,教育和提高全民道德素质。尤其应建立一种良性循环的道德回报机制,使践行道德者得到公正的评价和物质、精神利益的回报。有些地方正在试行多种样式的“道德储蓄”制度就是一个比较好的尝试。其次,是建立道德惩罚制度。要搞好外在惩罚力的供给,使恶有恶报。社会要通过法律、制度、行政、舆论等力量对不道德行为实施利益惩处,使败德者成为事实上的吃亏者。外在惩罚力供给的特点是,一定的道德规范是每一个人必须做到、别无选择的选择,因此它对个体而言具有外在的客观性和强制性。对于恶行的惩罚,社会要诉诸制度安排和制度建设。奖惩分明的制度应使社会对于德行的回报明晰化、对于败德行为的惩罚具体化。

综上所述,由于人性的复杂及其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根植于人性深处的道德动因是多元的,多元的道德动因彼此共存、共同维系着现有的社会秩序。由此出发,当代中国的道德建设应该处理好道义和功利、理想和现实、规范和教育等各种关系,优化道德动力系统,发挥多层次道德的积极有效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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