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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证券公司产品创新能力透视及策略选择

编辑:sx_wangxd

2013-11-29

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质量,精品学习网为您编辑了“中小证券公司产品创新能力透视及策略选择”

中小证券公司产品创新能力透视及策略选择

一、引言
  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质量,其中,产品创新居于证券公司各类创新的中心地位。证券公司产品创新从本质上讲。是一个巩固市场份额、探索新业务机会创造利润的过程。证券公司开展产品创新的意义体现在:第一,证券公司开展产品创新可以增强公司现有资源的利用能力。证券公司开展产品创新可以作为一种期权,通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树立该领域的创新品牌,有助于在细分市场上培育独特的核心竞争力。第二,利用产品创新来寻找新的业务机会。通过产品创新,公司可以培育潜在的利润空间并建立能更好适应于环境变化的认知框架,以前被忽略或过滤掉的信息和机会将会被重新审视,从而建立新的业务模式。第三,开展产品创新活动可以消除惰性,注入创新意识,打造学习型组织,实现证券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6家。这106家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计为1876亿元,平均为17.69亿元。本文主要以注册资本为划分依据,结合10%的统计显著标准以及市场影响程度,将注册资本高于30亿元的13家证券公司(含中金公司)定义为大型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低于30亿元,高于17.69亿元的26家证券公司界定为中型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低于17.69亿元,高于5亿元的证券公司界定为小型证券公司;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下的证券公司界定为微型或专业证券公司。由于证券创新业务的开展与资本实力挂钩,以及避免成为并购对象的考量,主要从事经纪业务的微型证券公司正在向传统业务全牌照加速转化,注册资本亦在不断增加,纯经纪类券商或将消失。
  我国证券公司的主体是中小证券公司,证券产品创新水平离不开中小证券公司产品创新程度。近年来,传统业务份额日益向大型券商集中,中小券商的生存发展空间不断受到挤压。在证券承销业务方面,2009年全国共有111家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10家大型券商承销金额占比高达79.76%。在经纪业务方面,2009年排名前10家券商所占市场份额超过41.52%。伴随着证券行业品牌经营时代的到来,大型优质券商依靠监管政策倾斜,凭借品牌优势和强势市场地位,不断蚕食中小券商的传统业务,抢占和控制具有良好盈利前景的各项创新业务,中小券商市场边缘化趋势明显,粗放式经营已经接近极限。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中小券商如何挖掘创新潜力,拓展生存空间不仅是现实要求,更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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