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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对债务债权双方的影响浅议

编辑:sx_wangxd

2013-11-29

2006年2月最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将债务重组进行了新的定义,以下为精品学习网为您编辑的:“债务重组对债务债权双方的影响浅议”,敬请关注!!

债务重组对债务债权双方的影响浅议

 一、 引言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如下: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从以上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要形成债务重组,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问题以致无法按时按原条件偿还债务;二是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价值偿还。在债务重组中,债权方作出了让步,在资产权益方面有亏损,而债务方却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这就产生了一些企业通过债务重组来获得利益;同时,也意味着对一些本来无力偿债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部分豁免,上市公司就有可能获得巨大的利益,可以大幅度地提升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债务债权双方为了各自共同的利益,也有可能会联手操纵利润,以扭亏为盈为目的进行债务重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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