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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政储蓄必须与邮政体制联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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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1

第一步改革的目标是将通商类业务与其他两类业务剥离出来,准确核算各类业务的收入和成本。在这一阶段,邮政储蓄等通商类业务仍留在邮政体制内,但须独立核算,同时逐步放开其资金运用领域,培养经营能力。这一阶段大约需要3-5年的时间。

第二步改革的目标是实现通商类业务的市场化运行。在这一阶段,通商类业务与邮政体制完全脱离,自主进行市场化运作。同时邮政体系应通过运营机制的改善,进一步提高邮政体系的效率和服务能力。

做出这一设计的目的,主要是在不对现有利益格局产生巨大冲击的前提下平稳推进邮政体制和邮政储蓄的改革。一方面,要使有关各方都能承受,即财政少拿一点、邮政不致失衡、中央银行负担得到减轻;另一方面,也要促使邮政体系向更有效率、更有竞争力方面转变。

3.改革的基本内容

第一步改革的要点可以用五句话归纳:“分离业务,独立核算,以盈补亏,调整结构,加强监管”。

分离业务:即将邮政的普遍服务运营与通商类服务运营分离开来,在国家邮政局下分设快递、邮储、代理等独立运作的业务实体。将目前混用的办公设备一律划给普遍服务部门,通商类业务部门仍需借用的,普遍服务部门可以按合理的价格收费。

独立核算:即对分离后的经营主体采取独立核算、分别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办法进行管理。通过几年的试运行,就可以大体搞清楚各类业务的成本及其他核算数据,为下一步改革提供依据。

以盈补亏:即下面分开经营,上面并账补贴。国家邮政局用下属通商类业务部门的盈利和缴费来弥补普遍服务的亏损,如果仍有缺口,则由财政给予补贴。

调整结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邮政部门自身要调整业务结构,将发展业务的重点从邮政储蓄转向邮递的本业,努力提高邮政领域的竞争力。邮政属于规模经济行业,只有扩大信函数量,现有的投递网络和设施才能充分发挥效用。美国每年人均信函达到700封,英国为300封,而我国只有15封,差距之大说明邮政系统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特别在银行账单、广告等方面还大有拓展的余地。

二是邮政储蓄部门要调整资金运用结构,随着其他业务的展开,逐步减少向中央银行的转存款,提高邮储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强监管:应明确邮政储蓄机构的金融机构属性,使其在业务上接受有关监管机构的监管,消除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第二步改革的要点是,“分离机构,市场化运作”。

分离机构:可在适宜的时机将邮政储蓄从邮政部门脱离,成立完全独立、自主经营的邮政储蓄银行。其他通商类业务如快递,也可以分拆上市,或吸收外部资本进行重组。

市场化运作:脱离邮政体系机构将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其盈利不再用于亏损部门的补贴,而是依法纳税。获得专营权的,政府还可以考虑收取合理的专营费。

机构脱离后,邮政系统普遍服务的亏损部分全部由财政补贴,但随着邮政体系的分拆、业务结构的调整以及业务发展,财政承担部分应比改革前的亏损相对要小得多。

4.有关政策配套

实现上述改革需要一些政策配套措施,主要包括:第一,对邮政实行减免税政策。如前所述,由于邮政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部门,财政理应给予免税,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过免税,估计可以使邮政增收20亿左右。

第二,允许邮政部门适度扩大通商类业务的范围。例如开办简易养老保险,代办养老金发放等等。如果这类业务能够开展起来,每年为邮政提供数十亿的盈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第三,人民银行不要一次性将转存款利率降到存款准备金利率的水平,而应制订一个逐年降息的计划,以使邮政储蓄机构对未来几年能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并据此安排资金运用结构的调整。随着邮政储蓄资金运用范围的拓展,人民银行可逐步取消对邮政储蓄转存款的优惠政策。这样既使邮政能有一个平稳的过渡时期,保证正常运转,也使财政不至于面对过重的补贴压力。

第四,适当放松对邮政业务的价格管制,使邮政部门有权根据市场竞争的状况及时调整价格,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五,目前国家邮政局隶属于信息产业部,对邮政行业管理不具备权威性。建议将邮政局设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并赋予其执法权。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对现存信函市场的过度混乱状况进行整顿,整顿的核心是提高经营信函业务的门槛,确保邮递公司的资质,制止不合理竞争。

通过以上措施,力争做到在财政少出钱甚至不出钱的情况下启动和推进邮政和邮政储蓄第一阶段的改革。

三、未来邮政金融改革的理想模式

邮政储蓄银行的性质

我们认为,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不应当是一个普通商业银行,而应定性于以批发为主的特殊商业银行。即邮政储蓄银行不做直接面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将资金批发给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利差。理由

第一,从邮政储蓄的现有人员构成、知识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来看,邮政储蓄部门根本不具备对贷款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一旦开展零售业务,必将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

第二,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面对的困难不少,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建设第五个国有商业银行。

第三,邮政储蓄由于得到民众的普遍信任,与农村信用社相比,在吸收存款上有着天然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原因,近年来已经引致不少批评。如果将邮政储蓄银行建成一个普通商业银行,从商业利益出发,其必定不会愿意向农户和小型企业发放贷款,从而进一步加大农村的资金缺口。这一点已经从我国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发展轨迹得到验证。

如果邮政储蓄银行在资产运用方面采用以批发为主的模式,则不仅可以省去大量贷款审查和风险管理人员,避免不良贷款出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根据调控经济的需要选择资产运用方向,成为国家调控经济的工具。

2.如何与农村金融改革配套

由于邮政网点的普及性,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农村。为使来自农村的资金能够用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通过某种制度设计让邮政储蓄吸收的部分存款能够在农村留下来。例如,目前农村信用社已经交给省级地方政府管理,是否可以在省政府协调、提供某种保障的情况下,将一定比例的存款交给农村信用社运用。至于资金运用的期限、利率等条件都可以通过谈判决定。

另一方面,邮政储蓄通过为农村居民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不仅可以为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村为居民提供一定水平的生存保障,而且还可以探讨用保单到金融机构质押贷款的新业务,从而为农民和乡镇小企业开辟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3.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运用范围

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似应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批发业务

第一,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特别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过程中,可以考虑利用邮政储蓄的一部分资金参与国有银行的改组改造。第二,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作为资金的富裕者向短缺方提供资金。第三,购买国债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第四,购买部分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第五,委托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运用资金。第六,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建议在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时,为之设置专门的法律,对邮政储蓄银行的性质和职能给出明确的定义,并在资金运用的结构比例方面作出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邮政储蓄必须与邮政体制联动改革的内容,希望给予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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