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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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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1

2.2.2 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低下导致审计监督有效性不足

一方面,现有会计事务所多为挂靠设立或由政府设立,削弱了审计独立性,以至监督机制的弱化;另一方面,现审计人员风险意识角淡薄,对审计责任与风险的认识不足。同时部分注册会计师缺乏职业道德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2.3 我国证券监管机构体系不健全,监管乏力

目前证券监管机构体系尚未理顺,证监会在监管的规范上存在着漏洞,在范围上存在着盲区,在时间上存在着滞后。另外,监管的方式及处罚力度都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经验。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证券业的外部监管亟待改进和完善。

3 消除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的对策

3.1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治理

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要从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这两个源头抓起。首先,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 教育 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起诚信为本、依法经营的理念,从根本上治理虚假信息;其次,要从制度安排上减少虚假信息的产生。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二是要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各项 经济 活动实施严格的控制,规范财务行为,以此保证信息的真实与完整。

3.2 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

要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中介机构自身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而作为中介机构的主管部门要真正担负起约束中介机构行为的责任,一旦中介机构出现有违职业道德或失职行为,作为管理部门决不能姑息迁就,应加大处罚力度。

3.3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监管

在股票市场上,对于无足够股份参与管理的大众投资者来说,公司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最直接的信息来源。持续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消除股票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充分,抑制内幕交易和欺诈行为,实现股票市场的透明和规范。对公司业绩信息和关联交易信息一定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欺诈行为者,要依法严惩。尽早引入民事赔偿制度,对发布虚假信息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由上市公司予以经济赔偿。另外,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从制度上规定他们加大信息披露的频率。

3.4 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为了提高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制订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尽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所以,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有的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为此,要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针对造假违规成本低,对那些敢于铤而走险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的一些法律条文,引入严厉的制裁有利于司法人员对违法造假案件的裁决和执法,并使造假者名声扫地,甚至倾家荡产,饱受牢狱之苦,以警示后来者不敢重蹈覆辙。

3.5 明确界定政府对 经济 活动干预的职能

理论上,政府只是经济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本身不参与市场运行。但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模式导致政府对具体的经济活动不能置之身外,总是在亲历亲为。只有真正的实现政企分开才能使披露信息的各方承担相应责任,才能使市场经济中的每个竞争者处于平等的地位。

3.6 制定对 中国 证监会的约束和限制机制

中国证监会在股票上市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全能的角色,既负责新上市公司的资格审查,也负责日常上市管理,包括对事故的处理。中国证监会对信息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监护人,它不希望资本市场出现任何危机和事故,特别是源于自身的工作失误,就这一角度看,中国证监会不希望 企业 借助虚假信息上市;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又是政府职能部门,它理应贯彻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鉴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前总体效率低下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在履行政府职能、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角色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那么,它完全可以不关心信息是否造假,主要精力集中在如何更好地执行中央宏观政策的需要上。其次,应就证监会官员离职后再就职作出一定的限制,一定要对证券监管部门官员再就职的时间、行业、岗位做出一定的限制。

3.7 提高上市公司信息的质量

首先,在信息披露方面,鉴于中国国情,对相关性和可靠性的考虑,应以后者优先的原则。在目前阶段上,信息披露应以可靠性优先。其次,信息披露要及时充分。信息披露不及时就意味着存在着内幕交易隐患;信息披露不充分,容易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然后,信息披露应注意可比性,特别对于 会计 政策变更后,应编制两份会计报表,一份按原来的会计政策编制,一份按改变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以加强会计报表可比性;最后,信息披露要注重明晰性,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散户市场中小投资者,同时,在缺乏财务分析师这样的报表解读机构的环境下,投资者能够看懂财务报告尤为重要。

4 结语

信息披露问题已经是上市公司存在的一项重大问题,其已经产生的大量的不良影响,需要对其进行源头上的制止,要治理这个问题既需要从公司内部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还要从外部完善会计准则,改进监管办法加大打假力度,规范中介机构等方面着手。在众多的治理措施中,建立和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则是提高信息透明度、规范信息披露制度的关键。

参考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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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艮,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J],科技资讯,2005,(2).

?段志平,论证券市场监管中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J],中北大学学报,2005,(6).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全部内容,希望给予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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