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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传染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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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诊断]

   (一)有进食可疑食物,特别是火腿、腊肠、罐头或瓶装食品史,同餐者集体发病。

  (二)有特殊的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如复视、斜视、眼睑下垂、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

  (三)确诊可用动物试验查患者血清及可疑食物中的肉毒毒素,亦可用可疑食物进行厌氧菌培养,分离病原菌。在战争环境中,须警惕敌人施放含肉毒素的气溶胶;如有可疑,可将气溶胶从附着处洗下,进行动物试验。

  1.动物试验

  (1)取早期血清注入小白鼠(或豚鼠、小猫)腹腔,每鼠1毫升,对照组分别加用A、B、E、F型抗毒素,如有肉毒毒素,则小白鼠出现呼吸困难及蜂腰(腰部凹下如蜜蜂)和失声,但加用同型抗毒素者无症状。

  (2)取可疑食物生理盐水浸出滤液,用上述方法注入小白鼠腹腔,观察结果,另外以经100℃加热20分钟灭毒的浸出滤液为对照。

  (3)禽类眼睑注射法,将标本液0.1~0.5毫升注射于鸡、麻雀或鸽子等一侧下眼睑皮下,另侧注射稀释用液作对照。如眼睑闭合,可判定标本中含有肉毒毒素。根据标本中毒素量不同,检出时间从十几分钟到48h不等。如将不同型别的抗毒素分别加入标本液,则可借以判定毒素的型别。

  2.间接血凝试验用肉素抗毒素致敏的红细胞来检查可疑食物浸出液有无毒素,特异性及敏感度都很高。

  [鉴别诊断] 与脊髓灰质炎、白喉后神经麻痹、流行性乙型脑炎、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炎、毒蕈及葡萄球菌肠毒素中毒等相鉴别。

 

标签:传染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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