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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字英语教育论文:互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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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0

2.人称照应

根据韩礼德和哈桑的观点,照应分为三类:人称照应(personal reference)、指示照应(demonstrative reference)和比较照应(comparative reference)。人称照应是通过人称代词、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及名词性物主代词来实现照应关系的。人称还可细分为第一、二、三人称。第一、二人称的所指对象主要是发话者和受话者自己,所指对象是不言而喻的,意义非常清楚。相比之下,第三人称的所指对象是发话者和受话者以外的人,指示成分在语篇当中的参照点需要受话者进行识别才能建立二者之间的照应关系,所以在人称照应系统中只有第三人称代词具有内在的语篇衔接功能。第三人称代词主要用于回指上文的语篇成分。

从语篇衔接功能的角度来说,英汉两种语言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英语中有表示主从关系的关系代词,而汉语则没有。因此,在许多情况下,汉语语篇中的人称代词在对应的英语语篇中可以用关系代词来表达。例如:

(1)Then they returned to the Rospoli Palace;but the count and the blue domino had also disappeared;the two windows,hung with yellow damask,were still occupied by the persons whom the count had invited.

——Alexandre Dumas:The Count of Nonte Custom

译文:于是他们回到了罗斯波丽宫,但伯爵和那个戴蓝色半边面具的已不见了。那两个挂黄缎窗帘的窗口里还有人,他们大概是伯爵请来的客人。

——译者:王帆

例(1)通过关系代词“whom”引导的定语从句来修饰前面的“the persons”,而在对应的中文译文中,由于汉语没有关系代词,所以符合其表达习惯的手法就是用人称代词“他们”回指上文中提到的“黄缎窗帘的窗口里的人”。

3.指示照应

指示照应指的是说话人通过指明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远近(proximity)来确定所指对象(胡壮麟,1994:56)。在英语中主要是通过选择性的中心词、修饰语或限定词this,that,these和those(以及充当附加语的副词here,there,now,then)来实现的,在汉语中则为“这”和“那”,表示复数意义的则是“这些”和“那些”,以及派生的词语(如这时、那时、这里、那里)。

英汉两种语言在指示照应方面的差异主要集中在指示代词this和that以及汉语对应的指示词“这”和“那”的用法上。从使用频率看,this要大大低于that,而“这”则高于“那”。在英语语篇中,当出现that充当指示成分的情况时,其译成汉语的对应词通常为“这”,试看以下的例子:

(2)For a long time now eating had bored him and he never carried a lunch.He had a bottle of water in the bow of the skiff and that was all he needed for the day.

——Ernest Hemingway:Old Man and Sea

译文:好久以来,吃饭使他感到厌烦,因此从来不带午饭。他在小船的船头上放着一瓶水,一整天只需要这个就够了。

——译者:段菲

例(2)中的“that”与上文的“a bottle of water”是一对照应关系,翻译成中文时,便处理成符合汉语习惯的“这”。如果换成“那”的话,整个句子读起来显得非常的拗口。

在英语语篇中,发话者可以用that指称受话者刚刚说过的话,而汉语却反其道而行,使用“这”来指代受话者所说的话。请看下例:

(3)“They lost today,”the boy told him.

——That means nothing. The great DiMaggio is himself again.

译文:“他们今儿个输了,”孩子告诉他。

——这算不上什么。那了不起的迪马吉奥恢复他的本色了。

——译者:段菲

例(3)是用“That”回指上文的“They lost today”;但是译文是用“这”回指上文的“他们今儿个输了”。

在汉语语篇中,“这”还可以回指上文提到的已经发生的事情,而在英语语篇中,这种情况下则一定要用that与上文建立互相解释的照应关系。例如:

(4)He said nothing for a moment.Then:“I scribbled something in my notebook the other day for future use,just had the idea while driving along; that happens a lot.”

——R.J. Waller:The Bridge of Madison Country

译文:他一时间没说什么。然后说:“我那天在我笔记本里记下了一些话以备将来用。是在开车时临时想到的,这是常有的事。”

——译者:梅嘉

在例(4)中,用“that”回指上文提到的已经发生的事情“scribbled something in my notebook the other day for future use”。而在相应的汉语译文中则用“这”而不是汉语的对应词“那”指称上文的“那天在我笔记本里记下了一些话以备将来用”。根据苗兴伟先生的观点,在汉语语篇中,“这”和“那”在表达时空距离时往往受心理因素的影响,而英语中的this和that的指示用法则较符合时空实际的远近距离。

英语中的非选择性指示词the,它没有具体的意义,主要用作限定词和修饰语来限定名词或名词词组,用来表示所限定对象的确定性(definiteness),并以此告诉受话者其所指对象可以从上下文或情景语境中获得。在英语中,the既可以回指,也可以下指,它在英语中的使用频率高于任何其它的指示词。在翻译(英翻中)中遇到其照应用法时,译者通常采用零式特指的手段处理原文,即重复原词的方式表达原文的意思。汉语中虽然没有定冠词,但是受话者可以从语篇的已知信息中掌握所指成分的特定性和特指性。试比较下面例子的中英文对照:

(5)He was an old man who fished alone in a skiff in Gulf Stream and he had gone eighty-four days now without taking a fish. In the first forty days a boy had been with him. But after forty days without a fish the boy’s parents had told him that the old man was now definitely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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