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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尘埃落定叙事视角的审美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8-05

青年藏族作家阿来凭借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荣获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并迎来了众多评论家、批评家的热切关注。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尘埃落定叙事视角的审美

在作品中,阿来以其独特的艺术视角和表现手法,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平实却又奇特的故事,展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秘的艺术世界,展示了丰厚而又独特的藏族文化,透露出藏族文化独有的神秘色彩。作为一部描写民族历史的小说,阿来为了使其既具有浓厚的藏民族地域色彩,同时又符合汉民族的语言习惯和审美意识,他选择了一种和内容极为相称的叙事方式:将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事视角与限知性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以及傻子视角混同使用,造成多重视角的多重叠置。他打破了中西叙事视角理论的许多规范,是一种新的叙事探险。

角度的选择对叙事来说至关重要,杨义先生早就指出:“叙事学的要点就是把握三把尺子:一把尺子是结构,一把尺子是时间,一把尺子是视角。”《尘埃落定》采用了比较特殊的叙事视角:以“傻亦非傻”的土司二少爷“我”为叙事承担者:“我”是一个地道的有生理缺陷的傻子、“我”又是一个不傻的正常人,甚至是智者,“我”既傻又不傻,所以许多内容就干脆让作者充当“我”来讲述,于是“我”变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全能叙事者。整部小说都是这三种视角并置于“我”的身上,呈现出一种杂语交替发声的复调状态。

小说以“我”的记忆开始为起始,“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以“我”生命的结束为小说的终结,“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记述了“我”一生中所经历的几个重大事件,同时也是藏族土司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由盛而衰的必经之路:鸦片种植、引进贸易、引进梅毒和“红色汉人”的到来。此外,还详细地记述了“我”的爱情、婚姻经历,与这些重大的历史事件交织在一起,互为辉映。从此看来,似乎小说所运用的完全是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但当我们阅读完小说之后,却发现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纯粹,含有第三人称的叙事在其中。这种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混合使用,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在中外文学创作中并不常见.阿来这次成功的尝试,使小说《尘埃落定》具有了特殊的审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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