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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社会学论文:从“幽灵寿星”现象看战后日本家族结构的变化

编辑:sx_changxl

2013-11-14

【摘要】希望精品学习网整理的其它社会学论文:从“幽灵寿星”现象看战后日本家族结构的变化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摘要:日本是世界上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平均寿命最长的国家。然而,自2010年7月以来,日本各地却相继爆出了“幽灵寿星”的丑闻。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日本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问题日趋突出。由于具有东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影响,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有关社会保障制度上,日本的老年人问题都与家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本文拟分析“幽灵寿星”现象背后的日本战后家族结构的变化。

论文关键词:幽灵寿星;日本;家;家族结构

一、愈演愈烈的“幽灵寿星”现象

日本《读卖新闻》引述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2010年版世界保健统计指出,日本人的平均寿命是83岁,与欧洲的圣马力诺并列世界最长寿国。日本厚生劳动省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日本人的平均年龄为男性79.59岁、女性86.44岁,连续4年刷新纪录,女性寿命更是连续25年稳居世界第一。

但是,自2010年7月份东京出现“幽灵寿星”问题以来,日本各地的类似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了各界关注。根据日本各媒体报道的部分地区的统计数字来看,日本全国百岁老人住所不明者已经突破了200人。随着统计工作的进展,这一数字还将继续上升。“幽灵寿星”问题在日本愈演愈烈。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东京都足立区111岁的“东京第一长寿男”加藤宗现,日前被发现已在家中陈尸32年,遗体旁的“最新”一份报纸出版于1978年11月。以此为契机,日本各地政府纷纷开始查证区内老寿星的真实存活现状。结果,百岁寿星行踪不明的消息不断传出,就连东京“头号寿星”、113岁的古谷房也不知去向。其79岁的长女说:“从1985年起就再没见过她”——不知现在是死是活。

诚然,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日本户籍制度存在的漏洞、自然灾害(如地震)造成的统计困难、子女冒领养老金、政府工作人员疏于管理等等。仔细分析一下我们不难看出,其实在这种现象产生的背后还存在着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瓦解、战后家族结构的变革导致家庭功能弱化,使得家庭养老负担增加,家庭人际关系恶化,老年人无法从家庭中获得足够的关注和扶养。

二、“家”的内涵与日本传统家庭

“家”作为一种人类的社会集团,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普遍现象。家族,是离我们最近的存在,通过对家族这种集团现象的考察,我们也可以了解人类社会。而家族的形态则是依据历史、文化以及社会环境而不断变化的。

二战结束以前,“家”制度在日本起主导作用,家庭是老年人资源、援助系统的核心。老年人生活所必需的资源和援助基本上都是由家庭来保障。日语中表达“家”主要有两个单词。其中一个是“家族(かぞく)”,这个词是英语family的译词,主要是以西方文化为背景的,因此并不能很恰当的反映日本这个特殊民族的具体情况。而日语的另外一个和语词汇“家(いえ)”,其意义有两个方面,一是表示居住的房屋,二是在另一方面表示一个集团。而关于这个集团的性质及其内涵,很多学者也提出了不同意见,这里仅列举两种具有代表性的意见。

第一,作为经营体的“家”。日本社会学者有贺喜左卫门认为“家”是以夫妇生活为中心的生活团体,而且他又从“家”作为生活中经营体这一侧面,指出“家”是指“经营以夫妇为中心的家业、家产的团体”。有贺认为,家是指为了维系家的存续,在家长的管理下,家族成员共同参加,运用家产,经营家业、家族企业的团体。在战前日本,农林渔业个体经营和小规模的工商业者等占多数,“家”大多都有代代相传的“家业”。在“家”里老年人即使肉体上衰弱了,但仍然拥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技能,对于“家”来说他们的存在依旧是很宝贵的。这是当时日本家庭把赡养老人作为理所当然的事情的生活基础。

第二,作为生活单位的“家”。针对有贺的经营体的主张,喜多野清一则主张家是扶养共同体。家庭具有的各种功能,特别是“夫妇的性爱、对孩子的爱护和培养,对家庭成员的扶养”等被称为普遍功能的内容在家和同族中是其功能的核心。此处的“对家庭成员的扶养”就包括了对父母的孝、对老年人的扶养。这也是日本家族道德的核心。

总之,日本的“家”不仅仅代表一个现实中的家庭,而且是一家过去和现在的总和,是一种制度。这是一种父权制直系家庭,实行长子继承制,通过家产继承家业,继承人婚后仍与父母同居,形成三世同堂的大家庭。在“家”制度之下,“家”从上一代传向下一代,永远存续,长子夫妇的义务就是要与老年人父母同住,形成一个共同的家庭。与父母同住的子女是家督的继承者,也因此而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家督的继承与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是互相关联的,而“家”道德则建立在这种关系之上。所谓“家”道德就是孝行孝道,“父母的教导无论什么都要遵守”,“即使牺牲自己也要赡养父母”。孝顺的核心是父母的绝对权威、即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恭顺。长子(长女)必须要与父母同住,供奉祖先,生育子孙。孝顺这种意识形态作为生活规范已深入人心,养老的伦理观念牢固地生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支撑着战前日本由家庭赡养老人的赡养方式。

战后,日本制定了新宪法,1947年颁布了经过大幅度修改的民法(新民法),废除了****的家长权和长子优先继承权,强调夫妻双方在婚姻、继承等问题上的平等。“家”制度由此而崩溃。随着传统家族制度的瓦解,日本的家族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三、“核家族”与家族结构的变革

家族通常是由人类婚姻关系产生的血缘关系而维系存在的,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而存在。家族在社会中基本的存在方式就是家族制度。现代日本家族的变化,主要是从直系家族制度向夫妻家族制度变化。家族制度的产生和变化与其所属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密切相关,或者可以说家族制度本身就也体现了其所属民族的文化传统。

欧美国家在产业革命以后出现了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的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产业结构也从农林水产业向重工业缓慢过渡,农业劳动者不断转换为工厂工人。战后的日本也是一样,与欧美国家相类似的产业构造变化引起了大规模的人口向城市的流动,由于大家族的解体导致核家族化进程加快。这是由于农林水产业向制造业(工业)及服务业的产业结构转变,就业机会增加,吸引了大量的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市,于是日本传统的祖父母、父母和孩子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大家族制度开始渐渐出现了解体的趋势。

战后日本制定了新宪法,规定:“婚姻仅以两性的自愿结合为基础而成立,以夫妻平权为根本,必须在相互合作之下予以维持。关于选择配偶、财产权、继承、选择居所、离婚以及婚姻和家庭等其他有关事项的法律,必须以尊重个人的尊严与平等为基础制定之。”随着产业化、现代化的进展,日本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日本家庭在结构、形态、功能、家庭成员的人际关系及观念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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