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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研究论文: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的路径解析

2013-08-26

三、探索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的现实路径

首先是政府以人为本深化各项制度改革,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宽松环境。当前中国要真正彻底打破农民工进程的壁垒,最终要靠政府的积极深化改革。政府首先要做的是真正切实逐步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建立有序的城乡人口流动机制,让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合法自由地迁入城市。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基础上,应打破现有的城乡户籍制度,以市场为基础制定公平的户籍准入政策,允许那些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或者职业收入和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民, 能够自由申请城市的常住户口,在就业政策、社会保障、子女入学、购买住房等方面享有市民同等待遇;彻底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等级制度,代之以按常住地等级户口分类统计制度,使户籍制度主要发挥人口登记、劳动力供求信息、人口调查等服务功能;分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功能,还原户籍的本来意义。积极探索更灵活更适合农民工参与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其提供相当于土地保障功能的生活保障,这样进城农民工就会在自己生活无忧的前提下,将自己无力经营的土地转让,离开农村,扎根城市。

其次,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可流转的土地制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前提,它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劳动力的平衡流动,所以,必须要创新土地流转思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优化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逐步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并加强对土地市场秩序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力度,完善土地流转的价格形成机制;应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和流转方法。如可以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愿意将经营权流转出去的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通过转包、转让、联合服务等方式,允许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偿转让,允许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而交回集体,由集体再发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经营权同种田能手合作,取得合理补偿。这不仅可以较好地解决经营和土地资源浪费,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也可以解决转移到城镇的农村劳动力土地无人看管的后顾之忧,使农民能够安心进城打工。

第三是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由于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滞后于工业化,在城市的各项限制难以在短期内取消之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趋势应是就地就近转移到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劳动力方面,小城镇要优于大中城市。因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所需就业费和城市基础设施费用比大中城市低得多;小城镇接近于农村,乡镇企业多集中在小城镇,农民就近离土不离乡转入小城镇就业,既可降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就业风险,又可有效地避免在大中城市吸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民涌入城市产生的种种问题。据测算,到21世纪中叶实现城镇化之时,我国城镇人口将在目前基础上净增加7-8亿。其中不足20%来自于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80%以上将来自于农村人口进城。因此,今后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乡镇企业布局,把乡镇企业的发展同小城镇的规划相结合。

四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和积极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以当前市场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由体力型逐步转向管理、技能、智能等综合型实际,强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素质及转移就业能力是最迫切的任务。当前除了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外,还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无论就中国的发展、劳动力的素质现状,中国的各类教育都应该常抓不懈,而且坚持终身教育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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