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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保政策执行状况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9-11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伴随着各种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矛盾的凸现,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作为公共政策的社会保险己经成为正常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是农村社保政策执行状况

与此同时,仍然有许多人对社会保险持有不正确的看法,尤其对农村的社会保险存在更多的质疑和排斥: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的国家财力尚未达到足以承担其全社会社会保险的能力;亦有学者认为,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和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可以使他们至少在现阶段不必享受社会保险。现实中,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处于梗阻状态。笔者以闽西A村老人(60岁以上)为调查对象,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进行分析。

一、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从经济环境上分析,目前世界上有162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中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涵盖了农村,即其保障对象为全部农村人口或农民。理论上,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国家和地区理应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在中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迟了,如丹麦、葡萄牙、瑞典、西班牙及希腊5个欧盟国家,它们在相当于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或更低的经济发展阶段时,就已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在一定程度上已具备了实施条件,而且中国农村迫切需要社会养老保险来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农民退休养老制度,养老金由大队和生产队按比例分担。中国政府从1986年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性地选择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作为试点,并于1992年在全国公布实施《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1998年,国务院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从民政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此期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投保人实际收益降低,农村养老保险账户利率都持续下降,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参保人数下降。1999年国务院对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地区清理整顿已有业务,停开新业务,逐步推动其向商业保险过渡。2002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9年试点工作开始在全国大范围地区开展,标志着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执行———以闽西A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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