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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应规范新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013-01-18

2.4 把好交接审核关。人事档案的交接,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当面交接。档案在交接过程中要做到密封传递、专人经办。对人事档案中的相关信息,经办人员要认真核实,严格审查,发现疑点和偏差,要坚持原则,及时整改,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5 抓好日常管理工作。对于人事档案的管理,任何环节都不能马虎。库房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档案柜要专柜专用,随时上锁。查阅人事档案,如为外单位发展党员政审等需要,需出具单位证明信;如本单位工作需要,需分管领导批准。除非特殊情况,禁止将人事档案带出库房,应就地查阅。查阅人事档案应需要什么内容,查阅什么内容,不得人为扩大查阅范围,更不能将整本人事档案全部查阅。查阅时,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在场监督。职工的任免通知书、在职教育证书、入党材料、年度考核表等随机性材料应及时收集,立即归档。在整理人事档案时,不得违反工作纪律,请非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插手,不能将人事档案带出库房整理。为了避嫌,人事档案负责人的档案应交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单位负责人的人事档案应按相关规定送交有关部门管理。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保密意识差发生失、泄密事件,给单位工作造成损失的,对档案管理人员要严肃处理,对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的要加倍处罚。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看似简单,实则责任重大。特别是新建单位,更应从源头抓起,规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堵塞漏洞,避免偏差,才能更好地服务于职工,方便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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