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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清代两淮盐业研究述评

2013-04-10

【摘要】: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精品学习网论文网为您提供历史论文范文参考,以及历史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清代两淮盐业是清政府三大财政支柱之一。两淮是当时清代最大的盐产区,下辖三十个盐场,所产之盐行销苏、皖、赣、湘、鄂、豫六省。尤其在康乾盛世之时,两淮盐业经济发展到最高峰,既支撑着国家财政,也为学术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正因为如此,近20年来涌现了不少研究清代两淮盐业的学者,如王方中、朱宗宙、汪崇筼、王瑜、朱正海、黄俶成、肖国亮、张荣生、周志初、王振忠、曾凡英等,共发表专论上百篇,相关论著数十种。郭正忠的《中国盐业史《古代编》》和李明明、吴慧的《中国盐法史》都有专章阐述清代盐业和盐法。

本文拟从两淮盐业经济的地位、盐务管理机构和盐官、盐法、盐商等几个方面简要介绍近20年来的研究成果。

一、两淮盐业经济的地位

清人李果说:“两淮盐课甲天下。”(李果《在亭丛稿》卷十一)。黄钧宰说:“扬州繁华以盐盛” (黄钧宰《金壶浪墨》卷一)。王瑜、朱正海主编的《盐商与扬州》(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总结了盐商凭借巨额资产对扬州园林和市政建设、盐商对扬州的民俗风情、饮食服饰的推动和影响作用以及盐商们对救灾赈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支持。

清代两淮盐业经济更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有着重大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盐业为国家提供巨额税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三块:田赋、盐税和关税。两淮盐场是全国最大的盐场,额征盐课几乎占全国盐课总量的一半。乾隆两淮巡盐御史李发元在《盐院题名记》里说得更具体:“两淮岁课当天下租庸之半,损益盈虚,动关国计。”黄做成先生在《论两淮盐业经济对清代学术文化的影响》  (《江海学刊》,2001年第3期)据《两淮盐法志》作了量化考证:乾隆间两淮每年食盐吞吐量为1525900余引,每引一般为300—400斤。在食盐产地每引值银0.64两,加上课税和费用,共值1.88两,运至内地可卖10余两银。如是,两淮盐商每年可赚银1500万两以上,上交盐税600万两以上,占全国盐课60%左右。当时全国地丁收入约2600万两,最盛时3300万两,盐课数约占二分之一。不仅如此,国家每有重大军事行动,或天灾年荒,或河防工需,或巡幸典庆,盐商就捐输报效。两淮盐商捐输额高达3826.6万两。他的另一篇文章《中西方商业革命中的扬州盐商文化》(《江苏炎黄文化研究》2004年第4期)则把清代盐业放在世界经济的长河中进行考察,说明当时扬州凭借盐业得以繁华,处于世界城市经济的前列。

二、盐务管理机构和盐官

清代盐务管理机构是复杂庞大的政府机构中的一部分。前期设置基本沿袭明制。据《明史·职官志》,吴王丙午年(1366年)始置两淮盐运使,洪武元年(1368年)再置通州、泰州、淮安3分司判官。各盐场长官称百夫长。二十五年(1392年),各盐场改设盐课司大使、副使。两淮盐区设都转运使1人(从三品),同知1人(从四品),副使1人(从五品),判官3人(从六品),各盐场大使、副使各1人(俱未人流);此外又设巡盐御史1人(正七品)。《盐商与扬州》将清代盐务管理机构和盐官作了详尽考证:顺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扬州设立两淮巡盐察院署和两淮都转盐运使司。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的长官称两淮都转盐运使,或运司使,从三品。清朝前期,两淮盐区还设置巡盐御史,是两淮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无定品,任期一年。再设两淮都转盐运使司和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盐道。盐运使具体掌管食盐运销、征课、钱粮支兑拨解以及各地私盐案件、缉私考核等。盐运使的属官有盐运司运同(又称同知,从四品),运副(盐运司副使,从五品),运判(即盐运司运判,从六品)等。两淮盐运使下设通、泰、淮三分司和30个盐场(后合并为23盐场)。其中淮安分司后移至海州(今连云港),更名为海州分司。盐运分司的长官由盐运司的属官(运同、运副、运判)兼任,代盐运司直接管辖盐场之盐政并负纠察之责任。各盐场设场大使一人,执掌场课收纳、产收缉私等。盐运司的属官还有监挚同知(正五品,负责核对盐斤)、批验所大使(正八品,专掌盐引批验)、库大使(正八品,掌收纳盐课及其库贮)。湖南湖北、江南江西各盐道为负责食盐销售地盐运盐销管理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