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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史研究与明清档案探究

2013-04-02

【摘要】:历史,一是指过去事实的记载;二是指已过去的事实;三是指经历,底细;四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沿革,来历;五是指以过去的经历和事迹的痕迹;六是指历史学科。精品学习网论文网为您提供历史论文范文参考,以及历史论文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论文写作中的难题。

一、为什么要认真研究明清史

明清两代,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一般说法,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曾经出现过四个最为繁荣强大的朝代,即所谓汉、唐、明、清四朝。明、清两代都是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历时五百多年。在此期间,史事的发展变化很大,真可谓头绪多端,情节纷繁。如何整理,怎样评价,确实是一个重大的问题。我们必须郑重审慎,要作具体分析。切不可认为,既然明清两代已处在封建社会的末期,就按此推论,得出一切都必然是在走下坡路,一概都是反动腐朽而毫无值得肯定之处的结论。必须把这两个朝代合起来作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独立社会发展阶段来考察,因为这段历史,上承两千多年封建制的发展,下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开端。两个朝代都有一段往上发展的比较繁荣和稳定的时期。清初曾有过所谓“康乾盛世”,明初也有过所谓的“洪宣盛世”。明代的“盛世”虽然没有清代那样持久和全面发展,但许多适应封建社会晚期的政治制度、国家典章、统治政策大体上是在明初打下基础的,清朝是在明朝体制的基础上结合满族的特点和需要来进行治国的,即所谓“清沿明制”。

还必须注意到,清朝有一个重大特点是,由一个在各方面都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的上层;对全国进行了长达267年的统治,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和在许多方面,确实干得有声有色,推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文治武功均不逊于其他朝代。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在明清两代统治阶级——地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中,都曾涌现出许多卓越的人物,积极活动在这五百多年的历史舞台上,谱写过威武雄壮的篇章。历史有情,我们将永远不会遗忘他们。一定要严格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准则来正确评价这些人物的功过和得失,绝不能再肆意褒贬和“因风改史”了。

前人对明清史的研究,为我们打下了基础,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成果,但也难免留下一些谬误。如何以事实为根据,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严肃认真的研究,乃是摆在我国史学工作者和历史档案工作者面前的一项责无旁贷的庄严任务。

二、明清史研究和当时历史档案工作的密切关系

明清两代继承了我国封建统治者重视编纂史书的传统。从这些王朝刚建立开始,即考虑到为本王朝留存系统的历史记载。为此,从组织上、史料上作了比较周密的准备。翰林院编撰、修撰、庶吉士之类的“清贵之官”,就是代皇帝起草文件,参加修史工作的。除翰林院外,明、清两朝都设有国史馆。凡文武大臣身死而又还保持宠遇的,大体上,都要“宣付国史馆立传”。为保证编纂史书的需要,明、清王朝对其本身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都很注意保管整理,并制订有各种严密的规章制度。如中央级的各部、院、寺、监衙门和各省总督、巡抚等文武官吏给皇帝的题奏,各衙门之间的来往文书,在处理完毕后,都要妥慎保管起来。有些档案更显然是为了准备修史才形成的。例如,明《实录》和清《实录》,它的主要内容就是按年代顺序辑录各个皇帝在其一生活动中所批发的谕旨、批示等。《玉牒》则是有关皇室皇族繁衍、婚娶、袭封、生死的登记册,体现着当时的宗法制度和皇室皇族依其亲疏所享有不同等级的特权;《起居注》则更是专为记载皇帝“嘉言懿行”的史册;而各种“史书”,就是按照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发抄的题本而编纂成的。不但中央如此,各级地方文武衙门的档案也不许随便烧毁,每隔若干年,一般是三十年左右,还要利用来编写省志、府志和州县志。自古以来,为适应封建宗法社会的习惯和需要,许多家族都编纂有自己的族谱和家谱。稍有名望和地位的人死后,又大都立有墓铭、行状、传略之类的东西,明清时期尤其盛行。这便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相当详细的历史档案编纂网。为各级部门修志编书准备了相当多的历史档案。史学因利用此一原始的丰富的史料而提高了质量,档案工作又因史学研究的需要获得了提高,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起到了互相依存又相互推进的作用。我们同样不能忽视,许多明清时期的图书文献,其中相当一部分也其实就是当时或其后公布的档案文件汇编。这种源于档案的图书文献,在明清史料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例如,《明大诰》三篇,原来是根据明太祖朱元璋口头指示的记录刊布成书的。《皇明诏全》和《皇清谕旨》等类书籍则是两朝历届皇帝诏谕文件的汇编;《明经世文编》和《清经世文编》(及其多种续编)等则主要是汇集了明清的大臣们的奏章公牍;明清许多文武大臣都有自己的文集,其中相当一部分的内容乃是这些大臣们在任职期间撰写的公文。清朝有两部重要的史料书,即乾隆时期蒋良骐编的《东华录》和光绪时期王先谦编的《东华录》,其所以能成书,主要因为蒋氏和王氏都曾先后在清朝的国史馆任过纂修官。可以论断,如果蒋王二氏不是因职务的方便,得以饱读保管在宫廷之内的皇家档案,这两部《东华录》是无从录起的。

以上是明清时期本朝的人为本朝、本地、本族、本人利用有关档案写的史书。还必须注意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后一朝代的统治集团几乎都搜集和利用过前朝的档案,为前朝修史。这可以清修《明史》和民国初年修《清史稿》为例。

清王朝于1644年(顺治元年),开始建立了全国性的统治。翌年,即宣布建立明史馆,陆续委任了一大批史官,下诏集中明代各官署的档案以供明史馆参考。从1679—1735年(雍正十三年),《明史》才定稿,1739年(乾隆四年)刊行。先后持续工作了近六十年之久。在旧的封建正史,即所谓二十四或二十五史中,《明史》算是较好的一种,资料比较丰富,史事的考订比较严谨,也有其特点。例如,鉴于明中叶以后宦官横行,作恶多端,专写了《阉党传》;鉴子明代朱家宗藩问题已经形成当时社会上的大灾难,为诸王、公主等写的传记中不乏对他们贪婪昏庸的披露;有些皇帝的本纪和大臣的列传,也写得比较生动具体,这显然都是参考了明人留存下来的详细记载。据清朝官方的记录,顺治和康熙年间,都曾专门下谕,着将明朝中央各部门的档案集中到明史馆。稽考《明史》本书,利用档案的痕迹也是极其明显的,不少地方甚至把当时皇帝的诏令谕旨全文公布或录引其详细摘要,许多大臣的奏疏往往也成为本人传记中的主要史料,试读《李三才传》,《杨继盛传》等篇,即可了然在目。

对清朝历史的系统研究,也几乎是从清王朝一灭亡就开始的。袁世凯篡位当上总统后, 便匆匆忙忙以大总统令的形式决定将原来清朝的国史馆改名为清史馆,继续负责纂修《清史》。

此项工作从1914年(民国三年)正式开始,到1927年大致完稿,历时共十四年,修成现存的《清史稿》一书。这部书因为编者们顽固地站在维护封建帝制的反动立场上,对一切革命的,或要求维新改良的思想行动都肆意进行诬陷攻击,同时歌颂和美化了清王朝的统治,并鼓动复辟,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原则错误。加以内容比较冗杂,各篇成于多人之手而未作统一润饰,彼此很少照应,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往往发生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差错、遗漏和颠倒,甚至还有文理不通的地方。不论在政治上学术上,《清史稿》都不能列为好的史学著作,不符合一代信史的要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还未编出另外一部更为严谨完备的清史,它又仍然是现存的唯一一部系统的纪传体清史,还可供参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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