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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地方集群发展专项资金论文

编辑:sx_yangk

2015-01-22

产业集群作为一种新型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热点。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 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试论地方集群发展专项资金

现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要向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和龙头企业倾斜,有条件的地区可创设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集群发展环境建设。部分省市在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如: 2007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产业集聚区创新服务专项资金资助暂行办法》,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江西省出台《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湖北省出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宁夏出台《关于促进“五优一新”产业集群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外,山东、湖南、陕西、四川、重庆等省市将产业集群发展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

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界定

一般而言,产业集群是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选址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虽然产业集群是高度市场化的产物,但产业集群的健康发展仍离不开政府的适当干预,因此,政府制定、实施产业集群政策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从欧美发达国家产业集群政策的实践来看,科学合理的产业集群政策不仅能弥补市场以及集群自身的缺陷,还能产生巨大的效益,促进产业集群的有序发展。制定和实施包含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在内的地方产业集群政策的理论依据主要有市场失灵理论、系统失灵理论、政府产业政策失灵理论。

运用“属+种差”的定义方法,可将“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界定为:地方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是从地方政府按照地方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目标,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和引导当地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的专项资金。

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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