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经济学 > 其它经济学论文

论联盟组织间知识共享效率的主体因素研究

编辑:sx_yangk

2014-11-11

共享主体是知识共享活动的承担者,共享主体因素决定了联盟知识共享的成败。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联盟组织间知识共享效率的主体因素研究,希望给正在阅读本文的你带来帮助!

共享主体包含在共享主体中的影响因素有主体的内在意愿、共享能力和主体的异质性三个方面。 共享主体的内在意愿。一个组织进行知识共享的行为意愿取决于它是否存在共享动机及其对实施共享产生的利弊权衡,即对知识共享风险与收益之间的权衡。就共享动机而言,联盟的建立冲破了传统组织边界对知识流动的束缚,使成员从组织边界外获取知识资源,形成不同组织的不同专门知识间的协同…。因此,对合作伙伴资源的依赖构成了组织间知识共享的内在动力。此外,联盟为各成员组织提供了一个外部学习的机会,通过与联盟伙伴互动的学习机制,可以提高组织创造知识的能力并拓展特定的技术领域,组织学习构成了组织间知识共享的另一个内在动机。

主体的共享动机转化为行动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由于联盟成员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成员利益的异向性决定了伙伴间存在相互排斥的心理和机会主义动机。就成员组织自身来说,内部知识共享不足会导致绩效欠佳,伙伴的机会主义行为会导致知识外泄,损害自身权益。为了防范伙伴可能的机会主义行为,联盟成员普遍存在知识保护的倾向。成员主体的共享动机能否转化为行动,主要受到以下两方面因素的制约: 1.1 权益分配的公平性权益是联盟内部的支配权利和收益,知识联盟的特殊关系是建立在由一系列契约界定的权益分配的基础上。公正合理的权益分配,可以有效消除机会主义、保守主义以及其他造成联盟不稳定的因素,提高知识共享的效率;而权益公平性的降低,必定造成联盟成员主观愿望和积极性的减少,甚至最终破坏整个联盟。权益的公平性需要契约和制度来保障。联盟合约的签订和利益分配方案的设计与安排合理、公平与否直接决定了知识共享过程中成员的投入程度。在一定程度上,详细的合作协议能够给予合作双方行为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使知识共享能够在一个较为明晰的框架范围内进行,进而降低对方的抵触心理,增强安全感,促进伙伴合作。 1.2 伙伴间的信任水平

由于联盟伙伴间是一种合作竞争的关系,互相合作可能涉及到自身核心知识的共享,共享项目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加之共享主体的异质性,这些因素决定了伙伴间存在心理距离。伙伴间心理距离越大,对未来预期的分歧和反应的猜疑也越大,机会主义、保护主义和偏向行为必然越严重。良好的信任结构可以拉近伙伴间心理距离,促进知识共享。信任程度越高,联盟成员会越愿意从双方合作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仅仅着眼于局部利益,也会更加乐意共享彼此的信息与知识。 沟通能力是进行知识共享与组织学习的基础。联盟伙伴间的合作可以创造出隐性知识和内含隐性知识的组织惯例,它们体现在参与合作的组织成员之中,并一起形成了联盟知识基础的一部分。因此,在知识共享过程中,沟通能力至关重要。尤其是在跨国联盟中,语言能力与跨文化交流能力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Hamel(1991)研究发现,在西方公司内几乎所有的员工都缺乏日语能力并对日本文化不了解,这种情况限制了他们从日本合作者那里获得实际的技能知识。然而他们的日本合作者并不同样缺乏语言能力,这使他们可以从合作者那里学到想要的知识。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