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工学论文 > 环境工程论文

浅论瑞典地方治理的经验论文

编辑:

2014-11-24

(二)地方治理模式

地方治理模式是地方政府在内部和外部治理中所遵循的一般理念和成型的工作路径的总称。地方治理模式是地方治理经验的高度概括,研究地方治理模式有助于更能认清地方治理的经验。在现代地方治理多元化的背景下,学界主要按照地方治理的政权组织形式来对其模式进行分类。其基本类型主要包括:

1.多元化的治理模式。主要指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或者同一层级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和方法,特点是治理主体的分权化、分散化、多中心化。美国是多元化地方治理的典型。

2.一元化或者一元化主导的治理模式。主要指全国不分地域和地方政府的层级采取同一类型或者一种类型主导的方式组织政权,地方治理由中央统一领导或主导。该模式又可分为至上而下、至下而上的组织形式两种,前苏联是典型的至上而下模式,而日本是典型的至下而上模式。此外,目前我国也尚属于至上而下的一元化主导治理模式,这种模式好处在于有利于贯彻中央政策方针和路线,缺点在于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容易导致体制僵化、效率低下等结果。

3.混合式的治理模式。意思指结合了以上两种模式的特点,其地方政权组织形式是混合式的。当代联邦制的印度就是此模式的典型,其联邦政府有权确定各邦建立地方制度的指导性原则,各邦据此建立本邦的地方制度。

瑞典是单一制国家,但其地方治理模式却是多元化的。其表现出的经验在于,地方治理目的就是向地方居民提供广泛的公共服务,实现的方式是建立在民主基石上的多元治理。

二、瑞典地方治理概况

瑞典王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政权掌握在国家议会和政府手中。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分为三个层次:中央政府、郡政府(俗称“医疗区政府”)和市镇政府。全国现有20个郡,21个医疗区,290个市镇。市镇是地方自治的基本单位,它的权力机构是市镇议会,所有的决策均由议会所作。

(一)瑞典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就单位规模而言,瑞典国家层次之下的第二大民选政府层次是区域层次,其中重要的权力机关是郡自治议会,即郡议会。在每一地区,还有郡行政委员会,这实际上是中央层次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因此应和郡委员(议)会是区分开的。

第三大民选政府层次就是上文提到的自治市(镇)或者市(镇),但郡委员会与市之间并非上下隶属关系,尽管从地理边界范围上来说,各郡委员会内一般来说有若干市镇,但其对地理边界范围内的市镇并没管辖权力,所以应属于政府中平行的层次。在地方治理事务上,基层政府是由全民直选产生的,而国家立法机关,即国会,也授予了市镇非常广泛的权力。

总体来说,中央政府、区域政府和市镇之间没有非常明显的上下级隶属关系,三个层次之间存在清晰的权限区别,它们各自服务的区域和职能分工不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