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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编辑:sx_bij

2013-08-25

【摘要】劳动合同到期如不续签是否赔偿?针对这一问题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了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首先要确定劳动是否要续签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 分为三种情况

1.劳动者主动不续签,不用给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同意续签保持原来合同的待遇或者提高合同待遇,但是劳动者还是不愿意续签------不用给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同意续签但是降低了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签,要给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企业本身不愿意续签的 是需要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的合同自然终止也要补偿按照旧法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主动提出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而在新法中,这一被执行了12年的规定将被颠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这在第四十四条和四十六条中得以体现。

新法的这一规定属国际通行做法,是对诚信履行劳动合同员工的一种鼓励,也体现了员工离职后使其生活有所保障的一种人文关怀。而对于补偿标准是否过高的问题,有专家认为,这依赖于企业内部制度和经营管理水平是否也在同步提高。只要是守法的企业,成本应该不会大增。

劳动合同到期,你不续签,只有公司给你经济补偿的可能性,绝对不需要你赔偿公司。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候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有3 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 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原有的劳动法规对此没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才有经济补偿的规定。所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如果满六个月,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不满六个月,可以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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