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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改革

编辑:sx_wangha

2013-12-10

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浅析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改革”,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国有企业改革历经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国企改革迈出了“放权让利”的第一步。这段时间内,国有企业改革主要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利润包干等方式,围绕放权让利、把企业推向市场的思路推进。这一阶段的改革,使得国有企业的活力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然而,由于没有触及国有企业深层次矛盾,国有企业外部环境改革相对滞后,政企始终难以分开,因此,国有资产流失开始出现,而且有越发展越严重之势。

第二阶段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开始,到党的十五大召开。在这一阶段的改革中,主要措施为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国营企业从此便成为国有企业。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第三阶段从1997年至2002年。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的同时,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有退有进、有所为有所不为。”正是在这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出现了人们称之为“国退民进”、“产权转让”的新局面。

第四阶段从2002至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又一次鲜明地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方向: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将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新目标转变,最后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这些无疑为国有企业继续深化改革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国有企业经历的这4次改革,由于伴随着改革未进行实质上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缺乏监督等因素,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有企业改革第四阶段才刚刚开始,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道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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