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国际法论文

探究中国国际法研究反思

编辑:

2014-06-25

(二)未能鲜明展示中国立场

从研究内容与观点的角度,很多研究成果未能凸显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立场与态度。中国的国际法研究,不仅应当体现视野里的中国,还应当体现方法上的中国、立场上的中国。虽然我们承认,国际法的概念、术语体系、问题题域源自西方,是由西方大国、西方学者奠基的;但是作为体现和反映国际关系、说明国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调整国际关系的理论体系,国际法同时也是一种“公器”。国际法不是西方学者的专利,中国面临中国问题、站在中国立场上,应当能够取得与西方学者不同的视角、方法、主题、结论。特别是鉴于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历史,对于国际法的理解、使用都与其他国家有不同之处,是可以有很宽广和独特的论域的。但是,迄今为止,在这方面的进展还很小。对于具有普遍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问题,中国学者追随的多,自主思考的少;对于有中国特色的论题,中国学者国际法学者的研究未能深入:应付了事的多,认真对待的少;具有新颖思维、理论创见的作品殊为少见。[5]不可否认的是,当前,一些研究成果还显示出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问题;在很多国际法律领域,我们的学术成果还是重介绍、轻研究,浅尝辄止,理论上难以深入,层次上不能提高。中国在国际法研究上,赶时髦、追热点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些作品并不是为了跟踪国际最新动态,针对新问题提出对策,而仅仅是随时应景,新鲜炒作,既缺乏实践指导意义也缺乏理论上的贡献。在很多方面,虽然分析中国相关问题的文章确乎存在,但真正能为政府在外交中提供理论支持的并不多见,[6]大多数论着与现实联系不紧密,或者说貌合神离。与此同时,关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的和平发展目标、中国提出的和谐世界的主张,本来深入的分析,是可以发掘到理论资源和梳理出实践导向的,可以为中国的外交战略提供理论阐释和方向指引,但是很多学者在这方面采取的态度都不够认真,要么漠然置之,要么采取了贴标签的方法,将相关的概念与既有的问题生硬地摆在一起,没有进行有机地深入探讨。

(三)未能系统遵循学术规范

从形式的角度,很多研究成果没有形成或遵循系统的学术规范。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最主要弱点在于大多数研究论文和着述论证不充分。这不仅体现为实证主义的方法不足,也体现为批判建构方法的不足。规范训练、学术传统、资料积累的差距是中国国际法的总体研究处于落后状态的直接原因。

1.在研究方法上,很多学者都认为,西方学者的研究也存在着很多的弊病和不足,在方法上的突破和建树亦不多见,但是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方法自觉更是远未形成。[7]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在法学研究中是相对传统的,虽然名目繁多,但归结起来只有三种具代表性的主要进路:(1)实证法进路,以文本或者实践出发分析问题,即以法律规范、司法判决等法律文件为基础,或者以国际社会在某一方面的实践为基础进行逻辑分析、文义分析,在此基础上比较或推演出一些基本的取向或者原则。这是一种实然的、经验主义的方法。(2)社会法进路,即把国际法看成是社会过程的产物、社会控制体系的一部分、社会秩序构建的工具。这种进路更注重把国际法的规范放到社会的整体语境之下进行分析和解读,比如通过国际法与国际政治的结合,审视国际法订立的过程,分析其规范背后的原因;或者根据国际关系的格局讨论国际法遵守的模式。(3)自然法进路,以文本之外的伦理准则、理性原则为标尺,去审视现有的规范,评论其优长与不足,或指明其发展趋向。由于这种标尺在法理上被称为自然法(分为古典自然法和分析学派的自然法),所以可以归结为自然法进路。这是一种应然的、超验主义的方法。

笔者认为,这三种方法虽然在对法律性质的认识上存在差异,但并非相互矛盾,而是可以相互补充、彼此结合。具体地说,即是在明确把握现行的规范及其运作的基础上,通过一套建立好的价值体系进行分析,指出现有文本和实践的利弊,并预设其未来发展的方向与方式。这种研究方法可以称为“批判现实主义”,即以现实为基础、以批判的视角为杠杆,翘动现实的变革与完善。但就笔者所见的范围,这种新的研究方法不仅未成主流,而且采用者也为数寥寥。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法研究的方法层面,中国和西方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但是在这方面,中国学者的总体差距仍然存在。那就是在总体上实证主义的框架下没有遵守实证主义的同一律规范,有时会将实然和应然混淆。而西方学者的思维路线显得更清晰一些。与此同时,西方国际法研究者经常有一种理论自觉,即将一些问题抽象化、理论化,将现象通过理论框架表述出来,而中国国际法学界作为一个整体还没有形成这种理论自觉。

2.在论着的形式上,笔者认为,实际上中西学者的研究各有短长。英美学者(特别是美国学者)在问题阐述的过程中虽然不乏具有启示性的分析和论断,但总体上显得比较杂芜和零乱,整体系统结构的逻辑感不强、不够明确。与此相对,中国国际法研究的论文由于一般篇幅较短,反倒显得更为明晰和流畅。但是,在学术规范化方面,中国学者似乎还有距离。西方的国际法论文一般在结构上分为导论(引言)、主体、结论几个部分,在导论部分概述问题,在主体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有时也会提出解决的途径或者认识的方法,最后简短地总结。[8]这种方法虽然有套路之嫌,但确实符合思维的一般规律。中国国际法研究虽然各自有其结构的内在逻辑,却没有总体的共同章法。一方面当然可以说是百花齐放,但也令人疑惑学术规范尚未成熟。

3.论证缺陷。就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学术规范而言,结构问题并不是关键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可以归结为论证不足。根据笔者的统计,《美国国际法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上的论文(排除篇幅较短的评论和书评,下同)平均每篇注释为160个左右;《哈佛国际法杂志》( Harvard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上的论文平均每篇注释为300个左右;《密歇根国际法杂志》( Michigan Journal ofInternational Law)上的论文平均每篇注释为70个左右;《欧洲国际法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上的论文平均每篇注释为130个左右;《国际法与比较法季刊》(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Law Quarterly)上的论文平均每篇注释为120个左右。而笔者计算,2004 -2008年中国主要学术杂志[9]上的国际法论文引注平均为30个,其中到最少的只有两个注释。虽然注释多并不一定说明文章质量好,因为除了多读书,好文章还需要思想敏锐、见解独到、条理清晰;但是注释少却能说明多数论文底子薄。换言之,扎实而丰富的文献基础虽然不是优秀文章的充分条件,却是必要条件。[10]中国学者的有些文章自说自话,做出的论断经常缺乏任何佑证,不仅表现出学者的研究作风比较草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一些中国学者阅读不足。读者有理由怀疑,在这一领域,有关学者先前已经进行了一些分析、解释和论断,而这位作者未能提及,是不是意味着这位作者没有接触到?如果不是,他/她有什么理由视而不见?如果观点与以往作者相同或相似,这种忽略会产生剽窃的嫌疑;如果与以往作者的不同,这种不同的理由、优长也没有充分的论证,让读者不能有充分的理解。总体上看,这种态度对于学术积累与进步的促动力量明显不足。

应当看到,这种国际法学术研究成果中所存在的论证深度广度不足、使用第一手材料较少的问题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笔者看到一些新近出版的年轻学者的着作(大多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引证翔实、论证比较严密;一些博士论文也在学术规范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研究深入细致。这充分证明,中国国际法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希望的。

二、中国国际法研究缺陷的成因

从表层上看,中国国际法存在着上述缺陷的原因包括对于基础教学的重视程度不足、对于教材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一些学者学术积累不足、视野不开阔、材料使用不充分;中国国际法资料长期匮乏等原因。从深层上看,上述问题的原因大概可以归结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环节的导引不力

一个学科的教学是其研究的基础,也是研究水平的集中表现。学生是研究者的储备人才,他们在教材中看到的格式是学习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未来研究的范本。因而,分析中国国际法学科的研究问题,有必要先从其教学的基本情况入手。[11]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国际法研究与国际法实践的疏离、是从教学环节开始的。我国很多法学课堂的教学模式仍然延续着以讲授和接受的填鸭式传统,讲授的内容也仍然是概念、特征、原则等条条框框。学生整个的学习过程接触案例、分析案例的机会不多,教科书上也很少有对于案例的介绍和分析,有时甚至内容陈旧,跟不上国内、国际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发展(考虑到国内教科书出版的数量和速度,这一点尤让人难以接受)。虽然也出版了一些国际法的案例教材,但是这些教材的地位仅仅是参考、补充,而非基本。再加上国际法的课时有限,[12]教师很可能不会介绍到相关的案例。这比起英美法教材大量地援引案例、课堂大量地分析案例有很大的差别。这种教学方式虽然具有体系化的优点,却很可能熄灭了学生对于国际法的兴趣,导致这些学生后来成为教师、研究者也重复着原来的模式。显然,此种不良循环阻碍了国际法研究与现实靠拢、与实践结合,未能良好推动法学人才素质、法学研究水平的提高。

第二,学术规范的缺乏也是从教学阶段开始的。学术传统的欠缺和学术规范的训练在教学环节就体现出了不足。我国的大多数国际法教材在学术规范上与国外成熟的教科书差距很大。例如,针对同一问题的阐述,即使是国内较有影响的国际法教材,与英语国际法主流教材相对比,在文献和分析方面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13]

西方教材在阐述一个问题的时候,会把该问题上的主要文献列举出来,在援引观点、援引案例的时候也会规范地进行注释。我国的国际法教材一般很少列举参考文献;援引观点也经常会遗忘注明出处;甚至有些不负责任的教材大段照搬他人论着而无任何说明,这种导向无疑会给学生带来不良影响。而且,近二十年来,中国经常出现质量不高、草草收场的国际法学教科书,有时整体缺乏协调统一、前后矛盾、参考文献拼凑;有时撰写者以一家之言阐释某一问题,甚至在教材中与某些论文的作者进行商榷或论战,这都有违教课书的通常规范。[14]待日后以这些教材为参照而培养出的学生成为教学者、研究者之时,也很难期望他们会形成良好的学术规范。

(二)学术传承的断裂缺失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国际法研究的进步令人瞩目,但是积累不足却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中国国际法研究与实践基础薄,由于学术传统不悠久、实践经历断档,所以直接影响了国际法的研究质量。500年来,西班牙、荷兰等曾经在国际法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国家逐渐让位于英美,可以说明,一个国家的国际法与其国际地位基本上成正比,但会有一个时滞;国家强盛后,学术会繁荣,但不会如军事、经济、政治实力那样迅速;国家衰落时,学术会退缩,但是仍然会延续一段时间;其主要原因是学术思想的传承、学术人才的培养周期和学者的自身影响不完全与经济发展等现象同步。中国在兴起的时候,国际法会有比较大的发展是理所当然的。但从现状上看,中国国际法研究水平与国力、国际影响不相称。这种情况不仅与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相关,也与中国内部的情况相关。中国的国际法研究从西学东渐之时[15]起算也不足二百年,中间还由于内战和文革等情况存在着人为的割裂和断档,真正的健康发展实际上仅仅起步于1978年之后。从学术传统上看,美国国际法协会主办的《美国国际法杂志》已逾百年,历经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冷战、伊拉克战争,见证并反映了现代国际法的重大事件,积淀自然深厚;《英国国际法年刊》起于1920年,同样历史悠久;英国国际法与比较法学会主办的《国际法与比较法季刊》也进入了第59个年头,彰显英国国际法学界(但不限于此)的成就,带领读者思考国际法律的重要理论和前沿问题。总体结构与西方主要国际法期刊相类似的《中国国际法年刊》起于1982年,中间也经历坎坷和挫折,由于学术期刊的评价机制以及编辑上的原因,在学术界的影响力不升反降。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中国国际法整体的学术积累。

(三)理论实践的制度疏离

深一步分析,国际法研究内容缺乏中国特色这一状况的原因是中国知识分子与政治的微妙关系。从学者的方面看,中国知识分子自古以来就有政治担当的传统,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君、处江湖之远则忧其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古语中能够清楚地体会出知识与政治抱负的统一性。但是,中国知识分子这种深切的现实关注经常又转而使之成为政治运动的受害者。从秦始皇焚书坑儒、方孝孺被灭十族、清朝的文字狱等一系列事件,知识分子经常在政治运动中受到排挤和打击。这样一来,知识分子就比较自动地成为两个序列:一个序列是紧紧追随政治的“御用文人”,一个序列是远居象牙塔的清高学者。但这种划分实际上割裂了知识阶层与现实进行联结并做出贡献的血脉。质而言之,知识分子需要用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对现实进行解读、批判和重建。如果仅仅是追随政治口号,歌功颂德,知识分子的批判性和独立品格就丧失了;如果仅仅是“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地闭门研究,知识分子对社会的贡献就会小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很多都没有形成健康的知识心态。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知识分子与政治体制没有很好的沟通渠道,同时也是由于政治系统对于知识系统的恐惧和轻视。这种双向理解不足构成了一种不良的循环。

在这样的前提下,学术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脱节也就在所难免。最后导致了学界不知道政府部门在关注和应对什么,不知道能为国家贡献什么知识和思想;政府也不知道学者们在思考和研究什么,更不知道如何使知识分子将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国家的现实需求完好对接,出现了疑问也不知道找哪些专家提供建议。这种互不通气的现象在中国的政府机关与研究部门之间的关系是主导的,虽然一直有例外,[16]但是学术与实践的联合并没有成为总体的倾向。从实践部门的方面看,独断专行、长官意志、对学者不信任的官僚作风是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这种疏离的状况也就使得很多学者从客观上难以了解中国问题、中国立场,发展到在主观上不愿意考虑中国处境、中国问题,他们宁愿去分析西方学者提出的概念,分析在西方发达国家受到高度关注的问题,或者对于中国而言缺乏可比性的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也不愿深入、细致地分析中国的问题。[17]研讨别国的政策、问题、学说,当然对中国也有间接的作用,但这毕竟是间接的。

标签:国际法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