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其它法学论文

5000字法学论文:漂绿营销

编辑:

2016-01-09

三、我国规制企业漂绿营销行为的立法现状与缺陷

1、我国规制企业漂绿营销行为的立法现状

随着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对绿色商品的渴求越来越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也逐步成型,我国并没有出台一些专门针对企业漂绿营销的法律,而一些涉及到企业漂绿营销规制的法律过于分散,就像是:《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条例》等[3]。

2、我国规制企业漂绿营销行为的缺陷

(1)对企业的漂绿行为界定标准不明确

企业漂绿营销的认定标准尚且存在着标准模糊以及可操作性差的问题。首先,对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绿色程度和环保特性需要有一个科学、正确的标准来衡量。但是从我国目前的环境标准体系来看,现有的体系与国际标准体系不能对接,也就是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并不完善。正如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所说的那样:“漂绿”就是企业说自己是环保,但是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国家标准来界定。其次,一些与公众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广告,缺乏明确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范。我国对企业漂绿行为的界定太过模糊。

(2) 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处罚规定

由于对企业漂绿行为的界定过于模糊,导致政府在规制企业漂绿营销行为方面也就存在着许多漏洞,并且由于没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不能对一些发布漂绿广告的企业和发布者给予严厉处罚。另外,由于国家对企业漂绿营销的处罚太轻,而导致企业并不会因为轻微的处罚而放弃高额的利润从而停止违法行为,企业往往会在稍微注意之后又开始漂绿行为的反弹,这样就会造成问题产品根本无法禁止,反而通过各种渠道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并且,企业与企业之间也会因为如此互相影响,这对漂绿行为的不良传播也产生一定的作用。

(3) 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中华环保联合会于2009年4月15日,与搜狐绿色联合开展了 “绿色消费意识有奖问卷调查”,截至2009年4月24日,调查结果显示,在“没有特意选择绿色产品的最主要原因”的调查中,59. 8%的消费者认为对绿色产品不太了解,31. 2%的消费者认为价格高。以上数据表明了消费者对绿色产品认识不清,并不知道如何辨别绿色产品,由于消费者缺少必要的绿色专业知识而导致其对漂绿产品存在认知上产生障碍。

四、我国针对企业漂绿行为的立法完善和应然举措

(1) 针对企业制定合理的绿色营销法规

面对日益严重地企业“漂绿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来专门约束企业的这种做法。另外,我国绿色营销法规的制定首先要将绿色环保的法律精神融入到相关法律法规中。另外,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真正的绿色产品,为了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绿色营销法律体系还应当包括与环境相协调的经济与社会法律。因此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政府目前应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应包括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法律体系等。

(2) 加强对绿色产品市场的监控

如果设置有关的法律来监督媒体的宣传,加大对相关媒体报道此类绿色产品的法律约束,就会在产品营销的过程中设置一定的关卡,有效的防止消费者获取不合格绿色产品的相关信息。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出台相应的措施,在针对企业漂绿营销行为的基础上,完善关于制约漂绿营销行为的专门的法律系统建立,从而有效地鼓励和规范各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宏观市场营销行为,从而真正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 培养消费者正确的绿色消费意识

公众本身就具有高度的自主性,政府需要对其进行引导教育而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来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绿色消费观念,从而唤醒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主意识。消费者环境意识程度低,拥有绿色消费意识的公众数量少,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对公众进行教育。倡导理性、健康、环保的消费观念。对公众进行环境教育就是要对消费者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使消费者树立自觉保护环境的观念。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5000字法学论文。更多详情请点击法学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