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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网络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理念2014年

编辑:sx_wangha

2014-02-20

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小议网络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理念2014年”,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含义

网络知识产权是传统知识产权基于网络载体而存在的形式。因此,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并不是一类独立罪名,而是以计算机信息网络为手段实施的网络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种交叉犯罪形态。②学界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有不同表述。有的学者认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是指以互联网为工具而实施的严重危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以承载知识产权的网络为攻击目标的犯罪活动,通俗的提法是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犯罪。有的学者认为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是指通过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结合刑法对犯罪概念以及知识产权罪的表述,笔者认为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为手段,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依据刑法规定,适用刑罚处罚的行为。其行为一般包含两种情形:(1)以互联网为工具实施的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是指利用网络的通信、资源共享、远程传输等功能实现的侵害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通常假冒型、流通型、复制传播型知识产权犯罪在网络环境下均是利网络环境作为场所,通过正常的网络技术应用而实现的。(2)侵害承载知识产权网络信息的犯罪。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侵害他人信息安全的知识产权犯罪。例如网络中使用P2P软件上传、下载侵权作品,这种非法获取型犯罪行为便是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破坏或者非破坏地进入他人计算机网络,非法获取他人信息。③

二、网络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机理

信息网络技术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其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为我们搭建了新的社会关系,成为当今社会生活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网络技术的这种重要性就决定了充分发挥刑法的行为规制功能、社会保障功能来对其保护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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