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财政税收 > 税收研讨论文

试论新企业电力科研税收筹划论文

编辑:

2015-01-27

每年由电网企业根据预算拨付研究开发经费,电力科研单位立项完成研发任务,发生的研发费用由电网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但由于电力科研单位是兼有生产和科研性质的企业,科研人员及研发设备既参与生产又参与研发,发生的人工费及折旧费无法合理系统地在生产费用及研发费用之间分摊,致使所得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不含人工费及折旧费,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受到限制。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试论新企业电力科研税收筹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

试论中国房地产的税收筹划财政论文

浅谈管理会计规范化问题分析论文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