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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国债适度规模影响因素的计量

编辑:sx_shangjianm

2016-03-16

欢迎阅读这篇我国国债适度规模影响因素的计量,本文从促使国债适度规模扩大和制约国债适度规模的两个角度来讨论影响我国国债适度规模的因素。希望各位同学在有限的时间取得更多的收获。

在现实的经济中,国债发行的适度规模是受多个层次和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决定的。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经济增长率、经济周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财政收支状况、社会投资规模以及金融的发展程度等等,这些宏观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国债适度规模的大小。从微观层面上分析,国债自身情况是一个主要的影响因素,如国债的管理水平和结构状况,包括:国债期限安排、品种搭配、偿还方式、应债来源以及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及使用范围,这些因素都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债适度规模。下文分两个角度来讨论影响国债适度规模的因素——促使国债适度规模扩大的角度、制约国债适度规模的角度。并利用实证的数据建立计量模型,对影响我国国债发行规模的影响因素做出计量分析。

促使我国国债规模扩大的相关因素分析

(一)财政赤字弥补方式的转变

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展和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政府对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87年之前财政赤字的规模比较小,而其主要的弥补方式是采用财政向中央银行透支的方式。1987年,国务院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了新的规定,财政不能够向中央银行透支的规定。为了贯彻执行这一政策,稳定金融的同时达到减少直至取消财政对中央银行的借款和透支,政府对全国金融机构发行了40亿元的财政债券,占当年全部国内债务收入的30.14%,从而也造成政府举债规模首次的高速扩张。1994年,中央政府出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不得向银行透支或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来弥补财政赤字,发行长期和短期国债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唯一方法。在1995年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再次重申了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政府透支,不能直接认购政府债券的规定,同时还强调,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各级地方政府提供贷款、包销政府债券等规定。由此,在不考虑税收等因素的条件下,财政赤字的弥补只能完全依靠发行国债,这种情况也催生了政府举债规模的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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