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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核算中收入的界定及其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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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1

收入的分类标准。按照收入形成的原因,我国会计准则将收入分为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而取得的收入等。

商品销售收入是企业收入的基本内容,可用于企业销售的商品包括企业为销售而生产的商品以及企业为销售而购入的商品,如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商品流通企业购进的商品等,企业销售的其他存货,如原材料、包装物等也视同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现金流入是企业收入另一主要内容。提供劳务的种类比较多,主要包括旅游、运输、饮食、广告、理发、照相、洗染、咨询、代理、培训、产品安装等。另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劳务交易收入,如安装费收入、广告费收入、入场费收入、申请人会费和会员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定制软件收入等。这种收入的金额应根据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来确定。 按照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主次分,可以将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主要活动,可以根据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主要业务范围来定。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称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是指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可以通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兼营业务范围来确定。其他业务形成的收入,通常称作“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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