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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企业并购重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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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三、企业并购重组常见的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的动因很多,可以是为追求规模经济,可以是为实现多样化经营,也可以是为获得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但其目标只有一个,即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实践中,由于并购方在实施并购前缺乏对目标企业的充分了解,导致并购后目标企业的各种潜在风险爆发,给并购方带来不可预计的风险。税收和债务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实现,如果在并购前没有准确审查企业的纳税、债务情况,则会使并购后的企业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主要体现为:

风险之一:目标企业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由合并后企业承继,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以公司合并形式进行并购,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如果合并之前的公司存在应纳但未纳的税款,在合并之后,由于承继关系的存在,合并后的企业就会面临承担合并前企业纳税义务的风险。

风险之二:目标企业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如果以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形式进行并购及同一、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同样会产生一系列的税收问题。一是通过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及控股合并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目标企业的损益变化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购后企业的损益。如果并购前的目标企业未履行其应尽的纳税义务,并购后再履行的话,势必会减少并购后企业的损益;二是并购后企业集团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并购前未尽的纳税义务甚至会影响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

风险之三:目标企业应尽而未尽纳税义务,将虚增目标企业的净资产,增加收购企业的收购成本。如果目标企业存在应尽而未尽的纳税义务,该纳税义务实际上是对国家的负债,但并购前尚未在会计报表中体现。这直接导致目标企业的股东权益虚增,收购企业收购时将付出高于其实际净资产的收购对价,增加了收购成本。

风险之四:目标企业应计而未计相关涉税事项,不仅会增加收购企业的收购成本,而且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如目标企业存在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应摊未摊资产情形的,虚增了目标企业的股东权益,增加了收购企业的收购成本。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因符合条件不选择所得税清算而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可由合并企业在限额内弥补被合并企业未过期限的亏损额。该文件还规定,在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因此,目标企业存在少计未计可在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少计未计未过期限的税收优惠额情形的,并购后企业可能少享受因并购的资产所继承的税收权益,进而增加了并购后企业的税收负担。

风险之五:目标企业应经营业务往来而产生的、应劳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等,会影响企业的投资成本。如因产品销售和材料等成本的采购而发生的债务,目标公司和职工因劳动关系的存在而发生的欠发工资、欠缴保险等债务。

风险之六:目标企业应经营发生的重大合同未披露而产生的潜在债务,不仅影响企业的投资成本,而且会增加企业的投资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并购重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普遍现象,也是企业快速进军新产业、实现对外扩张和跨越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并购重组,都需在实施前开展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状况,科学选择并购重组模式,尽可能将相关风险降低或控制到可接受的范围,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以上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并购重组的思考,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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