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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财务管理现状及完善措施浅议

编辑:sx_houhong

2014-05-06

设计院财务管理现状及完善措施,提出了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措施。

一、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

(一)财务意识不强。当前仍然有些设计院负责人的财务、经济方面的法律观念落后,对于财务的管理比较松懈,有些设计院的负责人以及财务工作者对于会计集中核算革新的实质与关键性认识不到位。财务人员在平常的工作过程中很少介入到财务方面的决策,大多数人仅仅发挥了记账员的职能。

(二)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设计院没有制定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容易产生资源的浪费,造成成本偏高的问题;对于收入与支出的管理并不精细,造成在会计核算时很可能产生遗漏的款项,妨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再如,未对财务关联交易实施良好的监控,使得设计院各部门间容易出现的款项借贷关联。

(三)没有独立的会计核算制度。目前,设计院实施的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资金支付以及费用报销的审批制度。但在具体应用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设计院设置的分支机构距核算中心比较远,报账非常麻烦,还有的纳进核算的部门平常的零星开支费用比较高,有的备用金的领用以及零星报账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并未详细的使用以及报账规定,造成会计核算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或标准。

二、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完善措施

(一)改进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构建高效的设计院内部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是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第一,财务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按会计核算中心和设计院的职责分工需要,设立银行存款以及财政专户的备查账薄,对单位的备用金进行严格管理,定期和核算中心进行对账,以保证账实的相符。第二,制定并完善财产物资的相关管理制度。第三,建立并完善往来款项的相关管理制度。第四,制定财务分析制度以及对会计档案进行严格管理的制度。

(二)制定并完善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设计院应该建立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岗位的责任制度。按照我国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根据设计院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对应的财务管理人员,确立权责分明的岗位制度,而且岗位得设置务必满足内部相互制约的原则。同时,设计院应该转变计划经济体制的陈旧观念,进一步提升认识,思想一致,形成合力,努力把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做好,主动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改革,不断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的控制制度。

(三)加强资金的管理工作。强化资金收入与支出的管理工作是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各个设计院应该把收入与支出的管理工作当作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核心。

1、加强设计院的收入与支出管理工作。设计院的全部收入务必纳入设计院的财务管理范畴,全部非税收收入务必纳入专户管理,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设计院的所有往来款项务必及时进账,严禁出现账外循环。应该强化内部监管,严禁“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等不法行为。少部分运用税务发票的设计院应该强化衔接工作,收入随时入账,保证票款相符。设计院的每一项开支应该根据财务收入与支出计划,按照精简节约的准则,按照量入支出的原则,实现收支相抵之后略有盈余,使资金产生的效益能够最大化。设计院在资金支出层面首先是必须制定规范的开支审批机制,规定每一项支出的审批步骤与权限,规定大额支出的具体标准以及应该集体决策的制度。其次应该制定详细的支出标准。对于每项开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应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国家没有具体规定应该由设计院自己制定的,应该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进行备案。同时,设计院应该严格控制如出差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品费用、会务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等各项支出;最后针对设计院的专项资金应该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规定,实时进行专项工程项目的竣工检查与验收工作。 2、强化往来款项的管理工作。往来款项是设计院资金收入与支出行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计院应该强化往来款项的控制与管理工作。设计院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记录往来款项的备查账薄,对于债权债务的产生与结算应该实时对账。设计院分支机构间不能借支现金,针对各项应付款应该制定偿还计划,对于暂付款的数量应该严格控制。设计院还要强化债权债务产生纠纷的处置工作,对于各项往来款项应该随时清查,严禁长时间挂账,对于坏账以及呆账应该履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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