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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会计财经法规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编辑:sx_zhangh

2016-03-23

本站编辑特别为努力备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整理了会计财经法规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学习之后能对这部分内容有更好的把握。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的概念与职责

(1)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①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法人企业):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最高行政长官;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针对非法人企业):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①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②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③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提示l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

2.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依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担任总会计师的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财政部只对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统一规定,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或符合有关条件后,能否具体从事相关工作,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汁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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