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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会计财经法规法律责任的概念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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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的,财政部门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该财政部门是指( )。

A.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

(3)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

2.刑罚类型:主刑、附加刑

(1)主刑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

附加刑是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3)除了上述刑罚措施外,还可以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根据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悔过、赔礼道歉。

在认真学习会计财经法规法律责任的概念考点之后,相信大家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把握,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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